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房价分异度研究
2021-10-15吴佳江莉
上海房地 2021年9期
文/吴佳 江莉
一、引言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从概念提出到规划设计已经历了36年,在此期间,“长三角一体化”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地理空间位置也在不断扩大。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长三角区域的发展在短时间内进一步提速。2019年7月,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得以确立,中央明确,将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地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地区和上海市青浦区划入示范区范围。
长三角区域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南北呼应,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长三角城市群相较于珠三角城市群而言,政府行政协调成本较高,需要将纵向协调发展为横向协调。珠三角都市圈的9座城市,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纵向协调机制。在地方行政割据的现实情况下,长三角城市群的各地方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政府治理理念迥异,如何从多中心的利益协调出发,通过协商治理,实现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郊区的有机结合,成为都市圈治理的首要议题。在长三角区域发展过程中,中心城市上海如何突破土地资源的约束条件,增加土地杠杆,扩大城市空间生产面积,增加对周边区域的辐射能量?长三角的其他城市,如何通过与中心城市的接轨,改善发展过程中多头向外、经济生产与产业同构化的问题?这些都是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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