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体”之思:基于美学、艺术学的考察
2021-10-15韩少玄
中华书画家 2021年9期
□ 韩少玄
原创性学术话语的缺席和匮乏,可能是当下书法理论研究所遭遇到的最尴尬的窘境,甚至可以说,这也是在当下人文领域中从事学术研究者的共同遭遇——并且这一遭遇也普遍让他们为之焦虑不已。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方面研究者认同是否能够提出原创性的学术观点乃是衡量其工作成效的重要参照,而另一方面创造性思维的匮乏等等主客观的原因则往往使之徒叹奈何、无计可施。正因为如此,当下的书法理论研究在整体性的人文领域中是被漠视的,而我们的人文学科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同样是被漠视的。如此而言,怎样才能在原创性学术研究方面有所成就,怎样才能走出原创性匮乏的尴尬境地,始终是高悬于我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我们因此更应该对当下一切学术原创的探索和尝试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尽最大可能促其生成,对“合体论”我们也应该做如是观。
一、“合”之为美或以“合”为美
何谓“合体”?《“合体”:书法第六种字体的客观存在》一文有如下表述:
我们姑且把由两种以上字体于同一幅作品中出现,且融合化一而具有书法审美准则的书法创作称之为“书法合化”。把这类作品称之为“合体”。
以回溯的视角来看,实际上,书法史上存在着两种可以称之为“合体”的书法作品。其一,是处于不同字体演变过程中、带有不同字体书写特征的“作品”,比如处于隶书和楷书两种字体演变过程中的《爨宝子碑》等,既没有完全褪尽隶书的特征同时也初步体现出了某些楷书书写特征,因此,类似的作品都应该划归“合体”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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