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应变
——以“合体观”论陆维钊书法的“创新”
2021-10-15□金琤
中华书画家 2021年9期
关键词:书法
□ 金 琤
“书法合化”与“合体”理论是对书法“破体”概念的深化,不唯求其杂糅结合,更溯其源,重建古人书写之真实精神,是对书法艺术传统性、当代性和未来性的一体化解读。
书之合体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现有的书体范式中援引糅合,协调笔势,取舍展促,令不违背,即融合之义;二是从书体分化的根性出发,追溯到无体之本,使“气达乎道,同混元之理”①,臻此,则“可比之为有生命的事物”②,即和合之义。前者是后者的必经过程,后者是前者的高级阶段。
故书之体,欲论其合,须知其分。孙过庭曰:“方复会其数法,归于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③亦指此过程自然、连续地展开。具体来说,秦篆、汉隶、唐楷之分似乎早已成为公断,然有两点尚须阐明:书体的分化在汉魏时期便已全部完成,此其一;书体的流变在唐代之前并未形成泾渭分明的割裂,如魏晋残纸,兼有隶草真行之体,此其二。
此外,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历史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现象,即各书体交融创变初期之作,往往成为不可逾越的经典——小篆宗秦李斯,隶宗汉碑,行草宗东晋“二王”,楷宗晋唐诸家,此后鲜有出其右者。由是推之,书体的演化虽出于实用的动机,然其艺术之美学,则在于此过程中先贤所绽放出来的伟大“理性”,可谓美在变之当下,却非成规之中,而“合化”正是回溯这一当下的重要实践。

陆维钊 四古碑名 29×35cm 纸本 1978年
王羲之谓“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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