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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激励委托—代理人问题:来自中国环保模范城市的证据*

2021-10-10王琼琼徐世长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林 江,王琼琼,徐世长

一、引言

环境保护是每个国家面对的挑战。环境与经济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环境问题不仅阻碍经济持续增长,也危害人民健康,引发社会冲突,不利于社会稳定。其中,大气污染是我国第一大环境污染问题。

优质的空气属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纯粹依靠市场并不能解决环境问题,需要政府解决市场机制失灵。我国是政治中央集权制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地方政府拥有越来越多的权力,二者之间逐步形成一种契约关系。组织模式表现为以此为载体的“委托方—代理方”,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地方政府负责执行,环境保护政策也是如此自上而下的推行。

央—地间委托—代理关系有三个特征:一是存在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负责辖区内建设和管理,掌握大量本辖区内信息,中央政府获取地方信息的直接方式多来自地方政府上报,难以获取全部信息,处于信息劣势(杨海生等,2008)。二是中央政府无法直接提供环境保护等公共品,只能通过拨付款项的方式委托地方政府治理(傅勇,2008)。三是央—地间存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王永钦等,2007),二者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长期采取以GDP 为主的相对绩效评估标准。在“央地分权”背景下,中央政府握有地方官员的晋升决策权,其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直接影响地方官员治理地方的行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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