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共同持股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2021-10-06马文龙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企业
杜 勇 , 马文龙
(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明确了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紧迫性。经济发展要从追求增长速度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集约式目标转变,逐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而在此阶段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企业能否持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刘志彪和凌永辉,2020)。在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方面,目前学术界认为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微观要素投入等,即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需要市场科学有效地配置要素和资源(龚关和胡关亮,2013),加快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王杰和刘斌,2014),进而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闲置要素进行再分配和利用,更科学地配置生产要素,助力企业提质增效。虽然已有文献已经探讨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于成永和李昊翔,2020;王瑶和郭泽光,2021),但研究视角仅从机构投资者持股行为及比例出发,忽视了由共同机构投资者①共同机构投资者是指在同行业持有多家上市公司重大股权的机构投资者,本文参照已有研究,将重大股权界定为季度上机构投资者在同行业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情形(He和Huang,2017;Chen等,2018)。持股多家企业形成的同群效应,而企业间形成网络联结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要素投入。据统计,1980年至2014年,美国资本市场中与同行业企业拥有共同机构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的上市公司比例从不足10%跃升至约60%(He和Huang,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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