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实施困境与对策思考

2021-10-02蔡明葛飞飞

江苏教育研究 2021年24期
关键词:双主体校企合作问题

蔡明 葛飞飞

摘要: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既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其关键是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主体性,促进产业需求侧与人才培养供给侧全方位立体式对接,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形成双主体育人模式,使学生提前适应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为以后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结合泰州市开展校企“双主体”育人实践的情况,对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式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校企合作;双主体;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1)07C-0055-04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实施的背景

推行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种类型教育,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显著特征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其关键是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主体性,促进产业需求侧与人才培养供给侧全方位立体式对接,如此,才能培养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对上位、拉得出、打得响”的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已经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从国内来看,制造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低端供给严重过剩,高端供给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高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面临着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困境;从国际来看,新兴工业国家凭借较低的人力资源成本吸引部分外资企业转移,发达国家则积极推行制造业振兴和产业回归的战略,形成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双重挤压的局面。纵观世界工业发展历程,但凡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大国。借鉴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强国的经验,我国只有大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适应性,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才能从“双重挤压”中突围,实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中提出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要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全面推进校企深入融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中明确提出要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2019年,江苏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层面立法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要求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泰州市“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推动“制造”向“智造”转型,积极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研究。目前,泰州市7所高职院校与1038家企业、9所中职学校与161家企业建立了不同类型的深度合作关系,已合作的企业项目覆盖学校各大类专业,院校和企业都在积极寻求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创建多元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格局,积极探索和实施双主体育人的新模式。

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与探索的过程中,“招工难”“招生难”给企业和职业学校带来巨大困扰,双主体育人还存在不少问题,导致育人质量不高,实效不明显,社会和家长认可度下降。这给职业学校带来巨大的压力,是“坐井观天”还是借力借势“提质培优”,已经成为“必答题”和“速答题”。学生的技能学习必须有企业的积极参与,才能将企业的用人标准、岗位要求融入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中去,从而实现培养的人才“上岗就能顶岗”。当然,脱离了学校,企业也无法系统性地培养具备“可持续发展力”的复合型人才。只有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各自发挥不同功能和优势,实施双主体育人,才能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升社会认可度,职业学校才能更好地发展。

二、校企合作雙主体育人质量不高的原因解析

从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践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造成双主体育人成效不明显。

(一)企业协同育人的动力不足

1.校企主要目标不一致。职业学校主要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追求社会效益,有较强的公益性;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生产和销售产品,追求经济盈利,有较强的功利性。在实际合作过程中,成本分担机制未形成共识,企业作为合作方的主体性意识欠缺,企业缺少主动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动力,往往只为了满足订单旺盛时的短期用工需求寻求与学校的合作,校企全面协同的人才培养局面尚未根本形成[1]。

2.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生产需求不一致。在实际合作过程中,有的企业以投入资金或设备的形式与学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将企业真实的产品生产线放在实训基地,但合作的职业学校自身软实力不够,没有符合当地规模企业需要的对口专业学生走上生产线,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加工的“作品”未形成“产品”,未能将消耗性实习转为生产性实习,造成企业投入的资源不但没有形成“产出”,还影响了产品的交付,给企业造成损失[2]。

3.培养的人才职业期望值与企业实际薪酬待遇不一致。有的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或委托学校培训的员工因薪资、工作时间等因素,未按合同约定就职,随意跳槽,流动性较大,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违约金使用限制较多,再加上违约只能赔偿部分损失,企业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企业在与学校合作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技术等知识产权,企业参与分配获利不够,加之产权泄密后维权难,也导致了企业宁可自己“招兵买马”,也不愿合作育人。

(二)校企合作政策未能落实到位

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干货”,但由于最后一公里未打通,没有将政策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缺乏可操作性,更没有配套政策跟上,导致政策落地困难,影响了校企双方的积极性。职业教育中涉企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少,但有的申报程序复杂、材料繁杂,有的没有可操作的标准、细则,导致利好政策“挂空挡”、难落地。对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给予企业有关补贴,但各地财政由于种种原因,补贴未能到位。在推行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学校专业课教师相互兼职、两栖发展时,由于学校教师报酬不高、企业担心影响生产、政策扶持力度不大等因素,技能人才和企业的积极性都不高。

猜你喜欢

双主体校企合作问题
浅谈通滩中学“双主体——三环节
基于“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的高职电力电器专业教学模式的实证研究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就业视域下卓越工程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探析
民办高职院校软件技术专业深度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对实训教学体系改革进行的思考与探索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