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监管政策与P2P平台风险
——基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视角
2021-09-22张茂军张邺丹
金融与经济 2021年8期
■张茂军,王 俭,张 尹,张邺丹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截至2020年底,随着最后一家P2P平台的出清,中国的P2P——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作为一种民间小额借贷,P2P自2007年以来,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惠普金融模式。这种模式为资金需求的长尾客户提供了融资机会,为资金供给方提供了更多的理财方式。然而P2P行业暴露出的巨大风险,使其在政府的严格整治下走上了强制出清和转型的道路。P2P平台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应如何把握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针对P2P行业现象形成了一系列的研究,但风险管控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近几年,金融科技(Fintech)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金融科技这一命题被提出之前,从前更多被社会提及的是互联网金融。P2P平台正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产物。在管控P2P平台风险方面,处于更高阶段的金融科技被寄予厚望。从学术角度出发,以下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对于P2P平台风险管控的作用是什么?如果能够管控风险,那么金融科技对于P2P平台的风险影响机制又是怎样的?金融科技的发展对于不同类型的风险是否影响程度不同?已有相关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P2P平台的风险来源。我国学者从多个方面对P2P平台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冯兴元等(2020)指出,虽然P2P平台的本质属性理应是信息中介,但由于政府在P2P平台发展的前期采取“先发展,后规范”的宽松政策,因此中国大量的P2P平台都出现了信用中介的属性,甚至形成了“刚性兑付”的不成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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