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红色史迹融入建筑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
——以惠州学院为例
2021-09-18杨星星惠州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教书育人 2021年24期
杨星星(惠州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史迹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范畴。不可移动文物可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年)明确提出,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其中的附属文物。”[1]。红色史迹一般是指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至新中国成立(1949年)遗留下来的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纪念物、名人故居、革命旧址、遗迹等。[2]
一、地方红色史迹是建筑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的优质资源
(一)红色史迹的多元价值内涵
红色史迹是建筑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的优质资源是基于红色史迹所具有的多元价值。“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价值在最开始主要是“表示物对于人的使用价值”[4]。作为文物古迹中的一种类型,其价值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中有明确界定,即“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五大价值。历史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历史见证的价值;艺术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人类艺术创作、审美趣味、特定时代的典型风格的实物见证的价值;科学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人类的创造性和科学技术成果本身或创造过程的实物见证的价值;社会价值是指文物古迹在知识的记录和传播、文化精神的传承、社会凝聚力的产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价值;……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