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体罚要不得
2021-09-13姚忠辉
教育周报·教研版 2021年30期
姚忠辉
摘要:一名中学体育教师因学生上体育课时对教授动作屡教不会,暴怒之下,责罚学生绕操场跑20圈,导致孩子当场昏迷。面对此体罚事件居然还振振有词,说是正常的教育惩戒,是体育锻炼。每位体育老师都明白,惩戒所依据的是学校的管理制度以及班规校规等条例,属于有依据的行为;但是体罚是教育者个人的情绪化行为,没有条例可以依据,是教育者主观的、超越法律限度的行为。体育锻炼可以增强体质,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体罚以治人、整人为出发点,对人的身体进行处罚,属于超负荷运动,是对学生精神上的侮辱,人格上的伤害,是一种违法行为。
关键词:体育课 变相体罚 教育惩戒
我国《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体罚、变相体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那些成绩差、犯错误的学生,轻则嘲讽挖苦、重则打骂不休,这种错误的教育行为,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体和心理。
作为一名体育工作者,更要明晰社会发展对学生提出的心理方面的要求,认清体罚、变相体罚对学生的危害,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选用合适的教学策略,达到实施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
一、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探究科学育人方法,以“爱心”保健康
作为一名体育教师,首先应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加强个人修养,用希望、激励等科学教育方法,拨动学生的心弦,激发学生上进的信心,切忌冷漠、恐吓、讽刺、挖苦,甚至是打着教育惩戒的旗号来体罚、变相体罚等,时时处处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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