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思考
2021-09-10吴润浩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11期
吴润浩
摘要:由于现行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模式没有将信息自主权视为本源性权利,导致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益的保护尚不足以震慑违法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需要从延伸公民个人信息概念入手,明确合理的入罪边界,形成对非法转移型和违法滥用型信息犯罪的上下游犯罪一体化的全方位管制,构建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层面的法律体系。本文就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思考展开探讨。
关键词:大数据;保护;安全;思考
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
近年来,越来越多个人信息泄露和隐私侵犯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警钟,中国消协开展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高达85.2%,与之相伴相生的,社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立法层面接连传出的好消息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日趋规范化。
2大数据时代公民信息安全的现状
个人信息过度收集屡禁不止。在当前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模式下,信息资源的价值就如同能源时代石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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