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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经济贫困问题的生成原因分析

2021-09-10马婷

时代商家 2021年18期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女性

马婷

摘要:女性贫困问题是我国脱贫事业中的重要问题。本文在梳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探索了女性经济贫困问题的产生原因。个人病残、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生育、照护、离婚、留守、随迁等因素是女性贫困问题的间接诱发因素,而由此导致女性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面临就业歧视、职业发展困境、职业中断、同工不同酬,乃至失业,都是导致女性群体产生贫困问题的直接因素。而无论是间接诱发因素还是直接生成因素,都会受到社会上长期存在的重男轻女,以及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影响。

关键词:女性;经济贫困;劳动力市场

女性的贫困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脱贫事业中的重要问题。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首次将妇女与贫困纳入了联合国妇女发展议程当中。然而女性贫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李小云,陈邦炼,宋海燕,董强,2019),自2011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印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做好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将贫困妇女作为重点关注群体,明确提出要加大支持力度,并强调了妇女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聂常虹,王雷,2019)然而女性贫困的成因问题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因此全面了解女性贫困问题的生成原因,有助于探索一条专门针对女性问题的脱贫路径。

一、女性贫困现象成因及诱发因素

大量文献显示出女性贫困问题的成因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贫困的概念也逐渐被拓宽,由单一的物質维度向多维度转变,衡量女性贫困,牵涉到了除经济物质以外的教育、健康、精神、自由、安全等诸多方面。(仲超,2019)而这些多维度的贫困问题都受到经济贫困这一根本因素的影响。因此深入的了解造成女性经济贫困问题的因素,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女性经济贫困的成因,从而进一步探索女性脱贫的具体应对方式。

本文在大量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发现女性贫困问题的生成,主要有直接产生因素和间接诱发因素两大类,而这两类因素都受到社会中存在的“重男轻女”“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影响。女性经济贫困问题的间接诱发因素包括:与个体相关的病残现象以及教育不足,以及由婚姻家庭带来的生育、照护、离婚、留守、随迁等因素;这些间接诱发因素将直接导致女性面临就业歧视、职业发展困境、同工不同酬、职业中断甚至失业等问题,从而直接产生经济贫困现象。

二、女性贫困问题产生的间接诱发因素

女性贫困问题产生的间接诱发因素主要可以分为来自个人层面的因素和来自婚姻家庭层面的因素。个人层面的间接诱发因素主要集中在女性的病残和教育状况方面。婚姻家庭层面的因素主要有生育、照护、离婚、留守、随迁。

(一)个人层面

个人层面上,病残女性群体往往成为劳动力市场、甚至整个社会的边缘化群体,极易产生贫困和生存问题。另一方面,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性,研究表明就女性的就业状况而言,教育程度越低,无业概率就越高,无业和失业女性更多集中在不识字和小学初中教育程度者中。(顾辉,2018)然而,个人层面的诱发因素又深深受到社会观念的影响,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很多家庭将教育资源更多的向家庭中的男性儿童倾斜,忽略或者轻视女性儿童的教育,因此造成诸多女性儿童受教育程度偏低,形成其在社会当中谋生的

困境。

(二)婚姻家庭层面

女性贫困问题的间接诱发因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婚姻家庭。女性一旦进入婚姻家庭就扮演着多重角色,个人的经济收入、职业发展都受到婚姻配偶及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从深层次来说,这是长期存在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观念使得女性不仅承担着生育子女的任务,也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护工作。

1.生育

女性的生育与工作冲突矛盾一直存在,并且依然很突出。研究表明每生育一个子女会使城镇女性工资下降9%~ 10%,(张樨樨,王利华,生光旭,2017)而由于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女性面临更为突出的生育与工作的冲突。也由此造成女性生育意愿低迷。

2.家庭照护

由于婚姻家庭的存在,女性的个人社会劳动在很大程度上就受到家庭照护的影响。女性承担的家庭照护责任包括家庭日常照护,对子女的照护和对家庭中老年成员的照护。2000年第2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88%以上的家务劳动仍主要由妻子负担,(程璆,郑逸芳,许佳贤,2017)职业女性的时间在有偿市场劳动,无偿家庭劳动,以及个人闲暇三者之间进行博弈。(袁晓燕,石磊,2017)这种博弈不仅使得女性个人闲暇时间丧失殆尽,更使得很多女性不得不削减自己的有偿劳动时间,来满足无偿家务劳动的需求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子女照护也是女性普遍承担的一项家庭责任。在我国,三岁以下幼儿仅有不到4%的有幼教机构照看,由于幼童的照护责任,城镇中有近1/3的女性被迫中断就业。(李向梅,万国威,2019)由于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女性将面临更为繁重的子女照顾责任。老年人口照护也是女性在家庭照护中面临的一个困境,当家庭中存在老年人口,特别是患病或失智老人时,女性不仅承担繁重的照护责任而减少了经济收入,更是面临着长期的精神健康问题。

女性群体由于承担家庭日常照护,儿童照护和老年人口照护责任,甚至出现责任叠加,造成女性群体负担较重,用于人力资本投资的经济和时间资源十分有限,在劳动力市场的议价谈判和竞争能力方面都相对处于劣势(李鹏,2018),从而很难寻到合适的就业机会,或者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家庭照护责任成为女性贫困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3.离婚

离婚也是造成女性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离异的女性通常容易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而子女照护责任的全力承担(离异父亲很少参与),使得离异女性的经济收入大大减少,离异后的单亲妈妈相对男性而言要遭受更为严重和持久的经济压力。(张思齐,2017)大量研究都表明,离婚造成的单亲女户主家庭中的女性,由于需要同时扮演养家者和家务劳动提供者的双重角色,常常难以获取家庭正常生活所需的经济资源,从而面临较高的贫困风险。(肖萌,丁华,李飞跃,2019)

4.留守

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发展,带来了农村留守人口问题。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妻子三种留守人口中,留守妻子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但受到的关注却是最少的。有近1/3的农村留守妻子,因为各种原因未就业。在未就业的留守妻子中,6成的农村留守妻子,即使有工作机会也不能工作,原因在于其需要照料孙辈或者子女或者老人。(段成荣,秦敏,吕利丹,2017)留守女性不仅面临经济收入不足的问题,也面临着由于长期留守产生的精神健康问题。

5.随迁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呈现家庭化流动。然而,家庭化的流动,显著降低了女性流动人口的就业率。(宋全成,封莹,2019)而如果随迁子女是三岁以下孩童,女性的失业率就更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随迁女性由于离开熟人社会,留居地附近无可用的亲属资源,公共服务等,为其提供照料子女的帮助。(谭江蓉,姜春云,2021)家庭化流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家庭稳定性,但这是以牺牲女性流动人口就业的代价来换取的。

三、女性贫困问题产生的直接生成因素

女性贫困问题的产生虽然存在诸多间接诱发因素,但造成女性群体贫困的直接因素,则来自于社会劳动力市场,由于个人和家庭的诱发因素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面临的就业歧视、职业发展困境、同工不同酬、职业中断甚至失业问题,是造成女性群体贫困的直接因素。

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体现在女性工资水平仍普遍低于男性。(王永洁,2019)首先,女性面临生育、照护等责任,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产假会增加雇主的用工成本,因此,很多用工方倾向于减少雇佣女性劳动者,同時将更多的职业培训、晋升的机会留给男性员工,使女性失去职业成长及晋升的机会。特别是当女性因生育照护等原因退出劳动力市场后,她们原本通过培训获得的技能由于技术更新失去效用,因此用工方更倾向于投资工作时间长,离职率低的男性,导致培训机会的性别差异扩大。(邓韵雪,许怡,2019)

女性由于生育、或者家庭照护等原因往往造成女性短时期或者长时期的职业中断,特别是在我国生育政策调整之后,家庭无法满足对多个子女的照顾需求,这将加剧女性的职业中断现象。也使得女性在重返就业市场时,由于工作经验停滞等因素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生育及照护责任使得女性一方面会降低就业和收入的期望值,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现象。特别是我国农民工群体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金融、保险、房地产、建筑、采掘、水电煤供应等工资水平较高的行业较为严重(罗俊峰,2017)。

失业问题直接导致女性没有经济收入而陷入贫困,其次也引发养老金缴费年限短缺造成女性的老年人口贫困问题。女性由于生育或者家庭照护等原因,被迫退出劳动力市场,放弃有偿劳动收入。女性群体,无论是短暂性的职业中断,还是永久性的退出劳动力市场,都将直接导致女性就业率的下降和女性养老金缴费年限的减少,使女性难以满足全额获得养老金收益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四、女性经济贫困问题生成原因的思考

女性经济贫困问题是关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要解决女性群体的脱贫问题,既要应对直接生成因素,也要应对间接诱发因素,更主要的是需要逐步改变重男轻女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首先,在劳动力市场上,国家应完善保障指导,同工同酬,对于女性因生育照护等原因造成的职业发展中的问题,予以政策倾斜和制度保障。其次,推动家庭照护的市场化发展,引入社会力量分担家庭照护责任,减轻女性的照护负担,赋予女性更多的选择自主权。再次,要在全社会培养性别平等观念,以及男女两性在家庭照护方面共同承担的责任意识。能够有助于减少女性群体在家庭和事业方面的冲突,减轻生产和生活的压力,提高女性经济收入,减少贫困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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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向梅,万国威.育儿责任、性别角色与福利提供: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的展望[J].中国行政管理,2019,{4}(04):13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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