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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朱熹美学思想

2021-09-10秦娜

今古文创 2021年22期
关键词:审美体验

【摘要】 朱熹的思想是极具完整性和体系性的哲学理论,如同张立文所说是“一个完整的圈”。朱熹哲学立足于伦理主体的内在道德意志并把它提升至形而上学的层面,使之具有本体的地位,同时又通过道德心性修养使本体的自由得以实现,从而实现充分圆满的理想境界。他构建了本体、修养与境界三位一体的哲学体系。而其完密的哲学思想背后又蕴含着“无言”的“大美”。本文将从审美本体、审美工夫和审美境界三个方面来谈谈朱熹的美学思想。

【关键词】 以理为美;审美体验;审美境界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2-0032-02

一、以“理”为美——审美本体

在朱熹的世界图式中,“宇宙之间,一理而已”,“理”是最巨大、最有力的东西,先天地而存在,宇宙万物由理产生、包囊,且“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纯然绝对,洁净空阔,由此规定了“理”的本体性、至上性和神圣性。其次“至于天下之物,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理所包含的“所当然”和“所以然”是天、地、人、一切事物的法则和规律。“须知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本体意义上的天理又具有伦理意义上的精神内核,仁义礼智是无形象的道德规范,就是理落实到人生社会体现出来的具体的实在性。因此在朱熹所强调的作为本体,理处于中心主宰地位,毫无疑问,它不但规定着整个宏大宇宙世界的秩序,而且也规范着人在世间的作为,并且散发出“美”的馨香。下文将从“理”的理想性、召唤性两个方面论述“理”本体向着美的展开。

一是“理”具有理想性的。“理”在天地之“先”,当然“先”并不是经验性的时间顺序之前的意思,只是一种语义逻辑上的表达,其实质上指的是一种至上的理想性。这里需要通过“理”的“极”来进行考察。朱熹认为,“理”是万物的本体,又叫作“极”。具体来看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之所以成为其自身的终极依据,亦即“理”,或者说,“理”就是事物得以存在、获得自身同一性的界限所在,也就是“极”。“极”是事物“是”与“不”之间的界限,超出这个边界,事物就不存在。

可以说“极”就是这么一种处于临界状态的,被推到最大限度地可能性,合度的张力将自身保存于最充实饱和的完整、齐全和圆满之中,无过无不及,既未胀破边界成为他物,也不是未充分显现其本性而使自身塌陷不成立。这么一种“极”的状态当然具有高度的理想性。

三是“理”内涵着召唤性。在朱熹看来,现实世界因为“理”而得到秩序,人间生命因为“理”而获得自身的定位和价值,并且展现出无限的意义。没有“理”也就无以言生命境界。“理”是人的极致,实现了“理”的极致处人就能够进入与天地万物相融合的境界。同时“至者,天理人心之极致。”理想的事物总是趋向于至善和圆满“极”“至”并且在最大限度地张力场中对人的理想性追求构成一种吸引,就像鼓满风的紧绷的布使自己变成了一张充满驱力的帆一样。同时在这种趋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穆胸襟和凝神观照、高山仰止的情怀,这一主体在追求中所产生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自由感都包含有深刻的美學意蕴。

从朱熹关于“理”本体兼有理想性、自然性和召唤性多层意味的思想,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朱熹理本体的哲学体系是不可能与美学绝缘的。理的召唤性允诺了感性生命一个向上超拔的价值向度和郁勃活力,天理的自然性则更是保留了这么一个阐释空间,即看上去排斥感性,却又恰恰可以转化为身心愉悦和自由的条件,使得个体生命真正进入超越感性、有理性却并不囿于理性的美的天地境界。在朱熹眼里,以“理”为本体打开了一片巨大的美的世界。

二、内在审美体验——审美工夫

审美工夫,也叫内在审美体验。理学的审美工夫是指通向理想的“天地境界”的过程中伴随着个人的心性道德修养而产生的独特的内在审美体验。这种内在审美体验不依赖客观对象的存在,也没有视觉和听觉的感性参与,是一种纯粹的内在心性精神审美,区别于以感性直觉关照客观事物所产生的普通审美体验。

心性修养的终极基点在于“本体”,而这种本体不仅仅具有形而上的终极意义,更重要的是道德本体。因此朱熹的“主敬涵养”的心性修养可以说是一种道德实践。而朱熹审美工夫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心性道德修养如何能够通向内在的审美体验。本文认为道德心性修养转变成内在审美体验的这种沟通的成立正在于孟子所提出的“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反身而诚”就是道德心性修养,而所得到的“乐莫大焉”的乐即是内在审美体验。

首先关于“诚”,孟子曾说过“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在他看来,“诚”是“所以然”的,是“天之道”,确立“诚”的客观性、绝对性和“超越性”,因此“诚”就是本体。同时由于人本性善,这种本性是潜在于人的,很容易受到物欲的遮蔽,因此要通过“反身而诚”的道德修养来摒除尘埃,实现本体之“诚”。“反身而诚”代表了孟子的修养工夫论。这种修养工夫就是要通过心性的修养努力向澄明之“诚”也即本体的过程。

朱熹倡导的以“主敬涵养”为核心的修养工夫实质也是“反身而诚”。“主敬涵养”心性修养要义之一在于“常惺惺”。朱子云“敬只是常惺惺法。所谓静中有个觉处,只是常惺惺在这里。静不是睡着了”。“惺惺”其义有二:一是刚睡醒的“清醒”状态,二是“悟”的意思。“常惺惺”就是警醒、警觉,使得本体本性不被污染和遮蔽,因此时时刻刻“唤醒此心”,使“心不昏昧”,使心应对万事万物不昏聩并警觉不间断。但这种状态并不是让心空无一物,而是让私欲沉渣从内心中消除,从而与“粹然者”理、“昭昭然者”光明洁净的理本体世界合

而为一、实现“自家道理侠洽透彻”,保持内心的光辉炯炯、空明纯一。总之,“反身而诚”中“诚”作为本体存在的,同时也是“反身”的目的所在。而“主敬涵养”的心性修养,也即是个体向着“诚”的充满流行所展开的。

“乐”是一种审美体验,而且是具有层次之分。乐可以是物质欲望满足后的审美体验,也可以是感官知觉得到满足的审美体验,还可以是内在的审美体验。且这三种审美体验是层层递进的。前两种是以来于客观对象所引起而产生,而内在的审美体验则是不依赖于客观对象的,也是最高层次的。

但是要注意这种内在的审美体验,并不像克罗齐“直觉说”。内在审美体验与直觉都是不依赖客观事物而产生内在精神活动,但二者本质并不一致。直觉是不依赖于客观存在对象的,但又离不开心灵主动的赋形形式。内在审美体验虽有直觉性特点,但更重要的是这种内在审美体验是主体内在心性的修养所产生的,是摒除直觉体验的瞬间感受,通过突破“诚”的阻滞达到更高的合目的性的美感体验。这种内在审美体验就像康德所说的“一个瞬间对生命力的阻滞”而接着是“生命力的更强烈的喷涌”。

总之,“乐莫大焉”是通过“反身而诚”才能实现的。此“乐”就是一种内在的审美体验。主体在摒弃客观对象事物的情况下,回归到自己的“心”,反观与省察来进行审美。尽管这种审美体验是不为人知,但的确存在,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审美体验。

三、和乐圆融之境——审美境界

境界是不仅仅限于形而上学的、宗教的、伦理的意义层面,因其内涵着使人身心得到释放的特点,因而与审美境界相通。朱熹强调境界其实是德行充盈圆融的“直与天地”的自由境界,也即审美的境界。

中国哲学历来就有畅谈这种至高天地境界的传统,先哲们把它叫作“万物一体”。追溯理论渊源,“万物一体”最早是庄子提出来的。在《齐物论》中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万物本不齐如果能破除一切,以“道”观之,万物便齐一,与我合一的。但是老庄之学的“万物一体”的至高境界就是通过“坐忘”等去除理性认知,只求心灵感悟的方式得到一种纯无的境界;佛家的“万物一体”是“秒悟即在于真,即真即有无齐观,齐观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儒家则是通过实现道德认知充盈来体验“天地境界”,因此儒家的这种“天地境界”总是与“道德境界”相契合,二者并无高下之分。

儒学以道德心性通天地,无论是先秦孔子之学还是后来的宋明理学都遵循这一传统。从儒家的创始人孔子那里就开始了儒家以“仁”为核心范畴的境界论,追求“仁”的理想境界也就是“天地境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里“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至高道德境界。此境界是道德内化于心的,就可以实现顺万物之性,通万物之情、实现主观目的性和客观必然性的统一,达到“天人合一”的心灵自由境界。朱熹说:“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 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 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

在朱熹看来理想的境界就是:形容天理自然流行,无滞无碍,无处不在,无所不见,万物都是顺着自己的天性而动,如鸢有鸢的本性,鱼有鱼的本性,鸢飞鱼跃,都只是他们自身天性的表现,故而万物都是“活泼泼地”,是自由的。于“我”而言,“察见天理,不用私意”,做事情只是去做就行了,并不需要期待从其所做的事情中取得的什么效果,而且也指并不受他人所指,也不个人私欲所驱使。我与万物遵循自己的本然之理,“相育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不會彼此阻碍、冲突、伤害。因而达到“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的极致境界,这种境界由于能使得人心灵得到释放,使人与万物融为一体,因此也是美的境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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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秦娜,汉族,硕士研究生,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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