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家风与社会: 孝、 和文化的哲学与价值逻辑构联笔谈

2021-09-10吴祖尧

今古文创 2021年31期

【摘要】 从宗族到社会的转变是历史的一般性规律。孝文化内生于宗族乡党,作为德育之本是形而上的哲学内核;和文化则是孝文化的价值接受者的自觉行为规范,在宗族乡党之间实现“齐家”,随后追求治国与平天下的哲学境界,内圣而外王。二者哲学与价值上的内涵在宗族中合二为一,追求家和万事兴;外延在社稷中实现统一,讲求以和为贵。

【关键词】 道德之维;孝文化;和文化;哲学逻辑;价值逻辑

【中图分类号】B823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1-0059-02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国先进文化植根于灿烂的优秀传统文化,这是文化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的体现。坚持文化自信,必须在传承的基础上革故鼎新,故而坚持的是文化底色、是最深沉的文化基因;而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兼收并蓄,其哲学内核和道德之维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人文社科学者从教育学、伦理学、历史学、哲学和社会学等角度不断反思和探究的基础性问题。

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社会”这一概念,“社”指宗族乡党,传统的人文层面只有“宗族”与“天下”两个维度;将文化基因问题分为这两个维度放入历史文化演变中去考察,或属思路更新。

一、“家和万事兴”下的“孝”“和”共生

“家和万事兴”出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原文语境为苟才劝解苟太太以:“大凡一家人家过日子,总得要和和气气,从来说家和万事兴,何况媳妇又没犯什么事!”[1]这是在宗族家庭层面“孝”与“和”文化典型的共生情形。苟太太以其儿媳早晚请安的礼节不周到,斥为“不孝”而大发雷霆,于是家庭因不孝失和,苟才为维护家庭和气而劝解,并言明媳妇并无不孝,家庭没有失和的理由。……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