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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终追远

2017-01-20王加鑫诸葛夫进丁静峰

青年时代 2016年30期
关键词:厚葬孝文化

王加鑫+诸葛夫进+丁静峰

摘 要:“孝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有机组成部分,本文从丧葬礼仪入手,对临沂地区丧葬礼仪中的“孝”进行梳理,追溯丧葬礼仪中的“孝文化”之源,慎终追远、事死如生。进而论述丧葬礼仪中的孝之表现,依礼而行、哀痛欲绝。结合地域文化的丧葬礼仪反思丧葬习俗中的陋习与攀比,剖析做秀式的孝文化。重视传统孝文化中的本有之意,凸显传统习俗孝文化的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丧葬礼仪;孝文化;厚葬;慎终追远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儒家的忠孝仁义的伦理体系奠定了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仁”者,爱人。仁爱作为对人的道德根本要求。“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忠君”作为最高的政治价值,仁的亲亲原则在家庭中表现之一为“孝”,人伦之本,父慈子孝。而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沂蒙文化对于儒家的“孝”道观念尤其重视,在沂蒙丧葬习俗中,我们可以从各个环节找到儒家“孝”的影响。子女为已逝父母的净面、理发及祈福,无一不是子女对父母生时孝道的继续。

一、丧葬礼仪中的“孝文化”之源——慎终追远、事死如生

孝道观念是沂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无论贵贱贫富,深受儒家“礼教”的熏 陶和影响。“孝乃德之本” ,“百善孝为先”。儒家孝道现十分重视死,把“送死”或者“送终”看成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

隆丧厚葬、慎终追远、事死如生是中国丧葬的主要特征。《中庸》:“事死如生、死亡如 存,仁智备矣。”强调对待逝者如同生前一样,事死如生。《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谨慎地对待父母的去世,追念久远的祖先。在沂蒙民俗中,春节前上坟是春节重要的一部分,年前对逝去老人的供奉,是临沂每个地方都有的习俗。

儒家的孝道观源于周代。周人受远古祖先崇拜的影响,在宗教观上表现为尊祖,在伦理观上表现为孝祖,在丧葬观 上表现为厚葬。周人对死人,尤其对祖先的孝比对活人更重视。 孔子继承并发扬了周礼中的孝道观念,也十分重视孝在丧葬中的作用。孔子在《伦语·为政》中说:“生,事之以礼; 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丧葬上,孔子虽然不主张厚葬,主张崇尚精神性的悼念,但他倡导的孝道观,客观上对后世的厚葬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故《淮南子·汜论训》曰:“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立也。”

孔子之后孟子、荀子,先秦时期儒家孝道丧葬观的代表。孟子认为孝道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积极倡导厚葬,并身体力行,为后世之楷模。在孟子看来,厚葬非直为观美也,而是为了讲礼尽孝,否则就是不孝。孟子以后,厚葬被冠以礼、孝的 美名,左右了中国几千年的厚葬风俗。 荀子也十分强调礼、孝在丧葬中的重要性。《荀子礼伦》说:“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

秦汉时期,儒家的孝道丧葬观主要反映在《孝经》一书中,《孝经》是西汉儒家孝道思想的集中反映。 《孝经·纪孝行章》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兼则致其乐,病则致其优,丧财致其哀,祭则致其严……父母过世时,要以哀痛的心情隆重料理丧事;在行祭祀时,要以严肃的态度来追思父母,这才称得上孝。之后因为儒家这种孝道丧葬视深入民心,对当时的丧葬习俗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从而形成秦汉厚葬之风。

由汉至清,慎终追远、事亡如事存即“事死如生”的儒家孝道丧葬观,把丧葬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 认为孝莫重于丧。

儒家丧葬礼仪的核心文化是“孝”,沂蒙文化融入了儒家的文化,对于丧葬礼仪非常重视。在笔者走访临沂各地方调查中,特别是年纪大的老人,他们对于养老送终有很大的执念,认为这是子女要做到的最基本的“孝”,许多老人并不太在意生活质量的高低,而更担心无人送终,并且年龄越大,这种观念就越强。

二、“孝文化”在丧葬过程中的表现——遵“礼”而行、哀痛欲绝

“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精神,好礼、有礼、注重礼仪成就中国“礼仪之邦”。体现儒家传统文化礼仪经典的著作有“三礼”, 周礼、礼记、仪礼。作为古代汉民族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三礼对礼法、礼义作了最权威的记载和解释。何谓礼?《说文》中对“礼”的解释是“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故“礼”的最初意义并非针对人间的社会行为规范而言,而是对神的敬畏,行礼是为了给神献祭。其后行礼的对象广泛化,不仅对神灵敬畏,同样对祖先敬奉。一切“礼”都遵循“尊尊”和“亲亲”的原则,儒家的丧祭之礼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

孝在中华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说文》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 丧葬礼仪则是孝道文化的一种延续。丧葬礼仪是一种对待临终和死亡的仪式,是生者对生命最直接的诠释。古人制订丧礼,以表达对逝者的一种怀念之情。在很多人看来,丧礼亦是衡量子女对父母是否尽孝的一个标准,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形式上表现为遵从传统礼仪及尘世生活规则。孔子认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以说,丧葬礼仪中的孝,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外在形式上对礼的遵从。

丧葬程序因地域、民族不同而有所不同,带有浓厚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就临沂地区而言,家中有人去世后,首先要找挑汤罐子的,整个丧葬礼仪皆由其主持。挑汤罐子的一般须由配偶俱在的一男一女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死者后代为死者净面、上灵床、穿送老衣、报丧、请地理先生(即风水先生)、破孝、送汤、出殡、圆坟等。

另一方面,孔子非常重视丧祭中“哀”的成分,如“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哀”是发自内心的悲痛,逝者已逝,天人永隔。哀痛之情不仅仅是体现在哭丧上,嚎啕大哭,背过气去。是哀痛到极致。有人伤痛之余痛哭失声,有人已经哭不出声来了,默默流泪,此时无声胜有声。

“哭丧”,既体现了依礼而行的特点,也透露出死者亲属的悲痛之情。哭丧,顾名思义就是以哭的形式寄托亲人去世的哀思,以唱的形式纪念长辈的生平事迹。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否则按照民间旧俗就会被视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在方圆数十里传为笑柄,其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不孝,大逆不道。调查显示,临沂地区不仅有哭的规矩,而且对哭的声音和哭唱的内容也有讲究。有关于死者生前对自己的好,对自己子女的照顾,还有死者生前的辛苦,也有直接表达对死者思念和哀伤的。

三、丧葬习俗中的陋习与攀比——孝不需要“做秀”

丧葬文化本身是表达一种对亲人逝去的怀念和哀伤,向社会和下一代传输孝的意识,也是对亲友精神的抚慰。更是一个地方文化的传承。可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很多习俗发展畸形,成为陋习,并且儒家的丧葬习俗也是精华和糟粕参半的,还有就是为了表现“孝”而进行的大肆操办,讲排场,铺张浪费,更有在丧葬文化中新添加的一些不良习俗,背离了孝的本质,而把丧葬习俗办成一场“作秀”。

(一)传统丧葬的部分习俗不适应社会发展

临沂地区完整的丧葬仪式由净面与穿送老衣——支路——送汤——入馆——火化及骨灰入馆——葬棺——上坟七大部分组成,在这大环节下,还有诸多小的环节。可社会发展,经济进步,加上西方丧葬文化对我们的影响,生活节奏的加快,我们很难像过去儒家所说的那样守孝三年或者再请。而请和尚做法事已经基本消失,由于火葬的实行,很多过去子女亲属亲自操作的流程由丧葬公司专门人员完成,在此次调查中,笔者发现,原来有孝子完成的为逝者净面、理发与穿寿衣,现在有62%的比例都是丧葬公司完成的。而全程由丧葬公司包办的也高达18%。丧葬习俗开始有宗族行为开始向市场行为转变。另外,调查发现,有不少家庭,在老人活着的时候不管不顾,甚至经常辱骂殴打老人,但是在丧事上大哭大闹,装出悲伤的样子,演给周围居民看,这样更与“孝”相悖。

(二)攀比炫耀心理下的大操大办

最近几年,临沂地区商业繁荣,社会财富增加,很多居民有了炫富或斗富的行为,而丧葬仪式就成了斗富的“战场”。讲究纸扎的数量、花样,纸扎中添加了各种现代化的东西不说,甚至“二奶”、“小蜜”、“苹果手机”纸扎等层出不穷,攀比宴席的档次,请的丧葬公司要求有电视台主持或者就是电视台演播人员,中间鼓手奏乐连续几天通宵达旦吹奏。在丧葬物品的采购上,有价格不菲的骨灰盒,汉白玉墓碑等等,极尽奢华之能事,更有用真钱上坟的事例,这些为人子女者忘记了对逝者的哀思,把丧葬习俗变成给自己长面子的恶俗。

(三)沂蒙地区丧葬习俗中的陋习

在此次调查中,笔者在莒南、郯城等地乡村发现有家中老人去世请歌舞团甚至点歌的现象。不少丧葬公司本身也有属于自己的歌舞队伍,本来丧葬文化是为了慎终追远,纪念逝者,可是邀请歌舞,与此有什么关系,在葬礼开始,歌舞表演还是唱的一些哀伤的音乐,可是越往后听,曲目越让人费解,《小苹果》、《敖包相会》、《纤夫的爱》等等,这些与丧葬毫不沾边,却有喜庆的成分在里面,不知道其子女的“孝”道在哪里?哀思在何处?更有点歌的部分来客,让台上表演一些不堪入目的舞蹈,这与人伦背道而驰了。这样的现象在其它县区乡镇也存在。真是“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其次,儒家文化和沂蒙文化讲究丧葬过程中,依礼而行,亲友齐聚怀念死者,加深亲属关系,维系社会平衡和稳定。但很多地方,包括兰山区部分街道,在丧礼举行过程中,用高音喇叭通宵达旦播放哀乐,连续三天,大大干扰了周围市民和村民的正常作息,也给周围学校和单位造成困扰,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重温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孝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至今,是我们民族的瑰宝。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石。《礼运 大同篇》中载“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天下大同”。沂蒙地区的丧葬习俗也是沂蒙文化的一部分,是应该被传承和保护的。但梁启超曾上书光绪皇帝说当时之政事“变则全,不变则亡”,这也适用于传统习俗。随着社会进步,丧葬习俗在保持“孝”道的同时,形式也需要随社会发展而变革。在当代,丧葬习俗体现的孝文化对于社会、家庭也有重大意义。

(一)传统丧葬文化的延续与创新

文化唯有延续不断,后人才能将传统的精神继承下来。这个精神就是儒家文化中的“孝”。这是上一代对后代的身体力行的教育,更是道德意识的传输。临沂地区的丧葬习俗很多具有千年的历史,延续至今,并有所创新。如孝服方面的变化,五服指的是古代以亲疏关系来确定的五种丧服。《礼记·学记》中有:“师无当於五服,五服弗德不亲。”孔颖达作疏曰:“五服,斩衰也,齐衰也,大功也,小功也,缌麻也。”临沂地区丧葬仪式中死者亲属的孝服穿戴仍然保留着这一点。死者子女及五服之内的亲属孝服比较重,而其他亲属中,男性只需要戴一个孝帽、女性头上披一块白布就可以。在整个丧葬过程中,孝服的继承与变革、参与者的身份等都是对古代丧葬礼仪的一种继承与创新。再是哀思之情表现方式的变革。古代表示哀思之情,需要为父母守墓三年,在古代为父母守墓三年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情况相适应的,统治者提倡的孝道、经济发展的单一化决定人们即便为逝去父母守孝三年,也不会影响其生活。然而就目前的政治经济情况看,这种守孝三年的行为不具备可操作性。经济的发展瞬息万变,别说是脱离社会三年,就是三个月就有可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所以,现在的人不可能再守墓三年。另外也是与当今墓地的紧约化有关。与古时墓地地点的随便性相比,现在的墓地集中化或简约化,也不可能有空间给人搭房守墓。

(二)传统丧葬文化有利于家族社会的凝聚

现在社会的忙碌使亲戚的距离越来越远,作为一种仪式的葬礼,平常不联系的人聚在一起,群策群力,在葬礼的过程中,长幼有序,加强了宗族观念,产生了家族凝聚力。同时,在丧葬的过程中,协调矛盾,处理事务,协调关系,并通过以后的上坟等活动增加了血亲之间的融合。并且在仪式中,长辈和晚辈之间,晚辈之间互相认识,确立了人伦关系,对日渐涣散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改善。

(三)文明办丧,革除陋习

对植物的保护,我们会采取去掉枯枝,添加营养的方式。对待丧葬习俗,我们也是如此,“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办丧过程中,提倡程序简约,节俭恭敬,不追求大操大办,对待老人真诚孝顺,保持传统丧葬文化中的精髓,而放弃用丧礼炫富、敛财,甚者扰民恶搞。扬传统文化之善,去习俗之恶,让沂蒙文化传承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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