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需要教师的担当与能力提升
2021-09-09储朝晖
中国教师 2021年9期
储朝晖

【摘 要】“双减”《意见》对教师的行为提出明确要求,教师需要接受安排履行自身的职责,没有达到要求或违反要求就会受到处罚;遵照要求参与“双减”就会在考核、评价、绩效等方面得到一定回报。要求教师从被安排转变为积极主动担责,就需要形成“双减”共识,准确定位自身,对焦“双减”目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式;更需要从形而上的层面思考教师的职责、学生的成長与人类的未来之间的关系以确立自己的立身准则。“双减”需要教师提升能力,从培养、使用、评价等环节加以改进。
【关键词】“双减” 教师 担当 能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7月下旬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在约6000字的文本中,22次提到“教师”一词,出现频次较高,说明教师在“双减”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一、“双减”《意见》中的“教师”出现情况分析
“双减”《意见》除了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第七部分“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中未提及“教师”,其他六部分均提到“教师”。为了明晰“双减”《意见》与教师的关联,笔者整理了“教师”一词出现的各种语境并作出简要分析(见表1)[1]。
由表1可见,“双减”与教师存在高度相关,直接关系到“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八、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的各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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