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分析
2021-09-09安徽大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23期
关键词:主体
孙 霞 安徽大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引言
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一部分,是按照税务机关的税法规定,对税收工作进行管理、征收、审核等活动的总称,需要依照依率计征、促进生产与组织收入、加强群众办税与专业管理结合的原则进行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当前税收征管条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强民法典的引用和参考,利用其市场经济法、居民生活基本行为作为设计准则,提高相关活动的运营质量。
一、民法典与税收征管的关系
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能够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并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权利、法律行为、责任等总则制度,进一步实现民事关系的妥善处理与主体权利义务的确定,因此其对法律体系内其他部门法的设定必然起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势必会与税收征管制度产生联系。许多纳税人并不了解民事权利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权利内容的普及,图1即是民事权利的科普。但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对平等主体的法人与非法组织进行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调节,而税收征管制度是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在此之上形成税收征纳关系,虽然两者的法律关系较为相似,但本质上存在区别,其主要体现在相关制度的设定上,税收征管即使不遵从民事法律关系也能执行税收义务,并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应纳税款核定权。而民法典则强调契约的自由度,是规范经济活动和现象的基础,因此二者既在税法实行上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又在立法办理上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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