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歧视的类型界分与规制范式重构
2021-09-05曹博
现代法学 2021年4期
曹博

摘 要:对算法歧视进行一体化规制的预设失之抽象,个别化规制的探讨则受限于部门法思维,过于宏观与过于微观的视角都存在各自盲点,基于类型界分的规制范式重构尝试探索一条折中路径。承认算法歧视在根源上与传统歧视具有同质性是进行分类的前提,复现型算法歧视、加剧型算法歧视及新增型算法歧视是在比对算法决策与传统决策的基础上实现的类型化整合,以此为基础分析规制歧视的传统范式也显得有的放矢。面对不同类型算法歧视存在的技术难题与法理障碍,进一步细化具体类型中的特殊情形,提炼规制重点,将深化对算法歧视的认知,实现以制衡算法权力为核心的规制范式重构。
关键词:算法歧视;算法权力;规制范式
中图分类号:DF92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397(2021)04-0115-12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21.04.10
不同概念语境下对算法歧视的探讨明晰了其基本内涵与进行法律规制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对算法歧视规制路径的具体化研究则有待进一步深化。以追寻算法歧视的根源为起点,考察算法决策的形成过程,将发现其与传统决策存在高度趋同的特质。为此,有必要从算法和歧视的关系入手,明确算法歧视的表现形式并对其进行类型化整合,在分析规制歧视的传统范式及其缺陷的基础上,重构更具针对性的规制范式。
一、算法歧视的概念语境
算法歧视并非法律体系中的规范表达,主要出现于学术讨论和新闻报道之中,检索和分析代表性文献,对算法歧视的探讨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种语境,论证重点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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