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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礼与宪法关系的反思

2021-09-05马小红

现代法学 2021年4期

摘 要:从宪法地位与功能的角度观察,“礼”在中国古代无疑具有“宪法”的地位与作用,中国古代高度的社会共识是以礼为核心形成的。清末民初,西方宪法思想与制度涌入时,从历史发展逻辑上说,礼本当成为接纳宪法并与宪法相次更迭的最佳选择。然而当时的社会变革却背离了这一逻辑。当西方宪制传入时,主张移植宪法、效法西方的主导者们未能自觉地将礼与宪法相联系。在戊戌变法及清末预备立宪的过程中,礼与宪法互为畛域,宪法失去了传统平台的依托,礼失去了自我更新的历史时机。民国初期“孔教入宪”的争论不仅没有厘清礼与宪法的关系,反而使礼与宪法的对立进一步加深,从而撕裂了社会的共识。反思近代以来,宪法在传入过程中始终未能如人所愿成为价值理念的追求,而是沦为权力角逐的工具,礼与宪法关系的曲折未必不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关键词:礼;宪法;共识;畛域;对立

中图分类号:DF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397(2021)04-0003-14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21.04.01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人们甄别善恶的标准,其凝聚着高度的社会共识。在近代社会的变革中,尤其是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动荡与政治变革中,礼淡出了核心地位。按照清末民初变革主持者们的设计,舶来的宪法应该自然而然地取代礼,成为近代中国社会新的共识。但是,历史的发展却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清末以至民国时期,对从西方舶来的宪法,国人的认识始终处在颟顸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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