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与多重劳动关系
2021-09-05刘洋
人力资源 2021年8期
刘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抗疫期间,很多行业的生产经营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有些行业受疫情管制迟迟无法复工,但停工停产期间却仍要支付大量人力成本,从而陷入危机;而有些行业虽然因疫情而呈爆发式增长,却同时面临着“用工荒”的尴尬。
面临这些突如其来的问题,不少企业积极自救,通过共享用工这一创新之举,成功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跨界共享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让企业和企业间、员工和企业间都实现了共赢。
然而,这一新型用工模式的出现,也引发了不少新的问题,如社保缴交、工资发放、工伤认定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劳动关系如何准确认定,只有先认定清楚劳动关系主体,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清晰明了,相应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共享用工模式也是如此,实践中,可能会因为新模式滥用或者不合规而产生劳动争议,从而导致企业产生一定风险。鉴于此,笔者针对共享用工与多重劳动关系,浅析如下,供企业参考。
共享用工
●共享用工的概况
共享用工是指用工富余单位在尊重员工意愿、多方协商一致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借调至缺工单位工作,员工与借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发生改变,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是一种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定就业的多方共赢式的新型合作用工模式。
目前,国家对共享用工这一用工模式的态度是支持和鼓励,同时也进行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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