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助力司法机关参与乡村振兴
——以寿光市的调研为基础
2021-09-01王茹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1年4期
王茹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体现了党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乡村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层,是社会的终端和末梢。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①参见傅政华:《建设法治乡村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6月11日),载《中国司法》2019年7期。党中央明确指出,在“十四五”时期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②参见陈磊:《“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统一立法保障共建共治共享》,载《法治日报》2020年11月5日,第8版。2020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①参见《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载新华网2021年2月19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1-02/19/c_1127116445.htm。强化多元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党中央对纠纷解纷方式作出的明确部署,为妥善化解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方法②参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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