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网络基础模块教学评价
2021-08-30钟建业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21年10期
钟建业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从三维目标转向学科核心素养目标。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是信息技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信息技术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组成。网络基础模块是针对网络基本知识和实践应用而设置的选择性必修模块,也是培养学生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的重要渠道。
教学评价是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基于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展开。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逐步提升信息素养。因此,如何基于《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有效实施教学评价,从而实现“教—学—评”的一致性是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指导的关键问题。本文基于网络基础模块的课程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学科核心素养水平,探讨如何进行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价。
网络基础模块教学评价的依据
1.准确把握网络基础模块学业要求
《标准》中对每个模块课程都有具体的学业要求。网络基础模块学业要求围绕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学科核心素养的维度进行阐述,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从学业要求的文本陈述结构来看,主要是采用“学习表现(行为动词)+核心知识”的陈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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