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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模式

2021-08-27沈永东陈天慧

治理研究 2021年4期

沈永东 陈天慧

摘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已有研究大都关注多元主体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与社群机制中的治理行为与治理成效,而较少对多种治理机制如何互补协同构建起共治模式进行探究。基于合作生产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本文提出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模式可以分为补缺模式、协同模式与替代模式。通过对宁波市鄞州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研究发现,补缺模式有效盘活了志愿者群体、社区原住民等社会资本力量,在社会自治领域激发群体活力;协同模式有效聚合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在社会共治领域协同多元主体应对网络治理与统战新形势;替代模式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组织在社群的竞争与合作中共同成长,在社会共治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更好效能。

关键词:多元主体;基层社会治理;补缺模式;协同模式;替代模式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1)04-0082-008

一、问题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离不开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这就要求我们把握好基层社会治理这一关键领域,充分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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