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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反垄断法规制逻辑及展开

2021-08-03闫静

科技与法律 2021年2期

闫静

摘    要:网络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在化解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垄断违法风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反垄断法在维护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和高效创新方面却展现出明显优势,奠定了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反垄断法规制的逻辑起点。承认反垄断法规制的正当性并不意味着从根本上否定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反垄断法规制应以谦抑理念为指导,践行约束与促进并举的规制思路,配合以理性的反垄断分析框架、科学的规制工具和柔性的救济机制,以期在市场竞争规律和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双向互动中实现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创新繁荣。

关键词: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反垄断;谦抑规制

中图分类号:D 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2-0086-09

引  言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经济生活增添了数字化、智能化色彩,将消费从实体“线下”带往虚拟“线上”。受此影响,传统的胶片音乐、磁带音乐、CD音乐亦被数字音乐所取代,数字音乐服务平台成为当前广大听众获取音乐欣赏服务的主要媒介。数字音乐市场强大的增值潜力与盈利空间吸引不少音乐行业经营者“闻风而至”,引发了市场盲目竞争的现象。在网络复制技术便捷可得但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数字音乐市场涌现出了大量的盗版作品,不仅侵犯了版权人以及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无益于数字音乐市场的创新、健康发展。2015年,国家版权局开展数字音乐市场盗版整顿行动,旨在实现数字音乐作品正版化传播,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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