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TRIPS时代药品专利制度正当性的危机与反思
2021-08-03韩成芳
科技与法律 2021年2期
韩成芳
摘 要:尽管药品专利权是一项私人财产权,但因其与生命健康权有密切联系,故而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签订的TRIPS协议将药品专利的高标准保护扩展到了全世界,威胁了生命健康这一基本人权,由此进一步凸显了公共健康危机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間的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反思并重构后TRIPS时代药品专利的正当性并探索兼顾药品创新与药品可及性的有效机制,从而实现药品的可持续获得。
关键词:TRIPS协议;药品专利权;正当性;生命健康权;药品获得
中图分类号:D 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2-0059-09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播出后,药品专利与药品可及性问题1在我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大型跨国制药公司的药品专利权直接导致药价居高不下,这不仅在人均收入较高的发达国家引起了质疑2,而且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药品可及性与可负担性问题更加突出,主要体现为公共健康危机。其一,发展中国家的很多疾病被大型制药公司所忽视;其二,即使制药公司生产出了有效的药品,穷人仍然买不起高价药。以艾滋病为例,尽管随着医药研发的进步,艾滋病已经从不治之症变成了慢性的可治之症,但仍有大量穷人得不到有效救治。
2019年年底爆发的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已经夺去了很多生命,这一传染病的全球扩散再次证明传染病会跨越国界,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影响。疫苗和药品的研发正在进行,一旦成功研发,现有药品专利制度下的高药价是否有助于实现全球疫苗和药品的普遍获得,挽救尽可能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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