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动因、路径和制度完善
2021-08-03张莉莉朱子升
科技与法律 2021年2期
张莉莉 朱子升
摘 要:算法内置性编码凝视、支撑算法运行的训练数据之偏差以及算法黑箱带来的程序透明度缺失是導致算法歧视的技术性原因,进而引致权利失衡,使权利成为缺损状态。为保障权利行使,本文认为应当确立算法公平理念,并明晰算法歧视法律规制的技术环节,建立以权利失衡的矫正为中心的法律规制模式作为算法歧视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并从明确筛选训练数据的标准化制度、建立算法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的审查机制、完善算法问责机制三方面予以探究。
关键词:算法歧视;权利失衡;路径选择;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 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2-0015-07
大数据时代,算法通过其程序以及运算规则作出决策。相对于传统决策领域,其对人工干预的需求甚少,因而多被认为能够为人类社会提供公正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决策论断。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算法实际运用的过程中,智能算法因其特殊编码所有的自主数据分析机制,会加速并放大现存的价值偏好、歧视认知,使得数据在经算法编码程序分析后形成的决策附有“算法歧视”,导致不公现象产生,从而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1]。在此背景下,本文拟就算法歧视法律规制的核心、路径和制度完善予以探讨。
一、算法歧视法律规制的动因:基于技术构造的权利失衡的矫正
算法以其高度发达的信息系统融入人们的生活,现代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离不开算法对于计算便利性提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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