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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加强非遗传承保护的路径探究

2021-07-23熊宏萍

速读·上旬 2021年2期
关键词:非遗传承保护新时代

◆摘  要:我国非遗资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与社会大众的精神生活紧密相关,蕴含着着较高的时代价值与文化意蕴,在新时代背景下逐渐成为我国构建文化自信的关键和主体。对此,本文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及特点,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策略及手段,以期推动我国非遗传承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非遗传承;保护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呈现当地人民群众的精神理念及文化思维。并且拥有多种的表现形式,如刺绣、蜡染、剪纸、雕刻、歌曲、戏剧、医药、服饰、绘画等,各具特色,内容丰富,能够彰显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与积极向上的精神。而要想在新時代的背景下,探究出非遗传承保护的策略,需要明确非遗文化的主要分类和基本特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与基本特点

非遗文化个性特征鲜明,通常有民间音乐、传统戏剧、舞蹈、美术、手工艺等多种类型。一般来说,非遗文化中的民俗音乐具体包括民歌、酒歌、传统器乐演奏等。民间戏曲包括西秦腔、皮影戏、舞狮等,民间美术包括刺绣、剪纸、蜡染、泥塑、脸谱、年画、石雕、木雕等。手工艺包括古琴、糖人、玉雕等。民间民俗包括五月五、四月八、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在特点上,我国非遗文化拥有鲜明的艺术性、传承性的特征。首先是艺术性,无论是民间音乐、传统戏剧、美术、手工艺等非遗文化,都有较强的审美性特征,能够给人以美的体验和感受,还有较强的艺术价值。其次是传承性,由于我国非遗文化有独特的传承形式,导致民间工艺人必须通过技艺传承的方式,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与保护。如果在技艺传承环节出现问题,便会导致非遗文化遗产面临生存威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策略

(一)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机构机制

积极构建保护小组,切实提高非遗文化保护效率,并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建立相应的责任机构及机构机制,以此提升非遗保护、普查的力度,提高资源保护的宣传效率,进而通过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强保护和传承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还需要构建非遗传承保护、展览等机构机制,明确不同职能部门的责任及义务,进而在活动、经费、人员、机构、领导等要素支持下,使机构机制成为机构发挥音像收集、学术研讨、交流创新、技艺教学、展示活动等功能的有力保障。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构

结合非遗文化所呈现的传承性特征,需要设置专业的保护机构,譬如非遗传承协会,以此调动传承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非遗传承保护的效率和质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级文化旅游部门集中统一布置,切实地做好传承和保护工作,进而形成多出精品、相互切磋、相互促进、相互交流的强大合力,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融入到每座城市、农村之中。进而提升我国传承保护非遗文化的有效性,使保护和传承工作更有保障,使其在实际的传承保护工作中,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的关键和抓手。

(三) 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津贴补贴制度

构建津贴补贴制度,能够为民间艺人传承非遗文化奠定基础,使传承和保护工作更契合新时代发展与社会经济建设的整体要求。在实际的非遗文化保护中,需要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多渠道、多手段筹集资金,夯实财政基础,为非遗传承保护部门、非遗传承人提供经费保障,提高传承人及民间艺人的保障待遇和社会地位,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更具科学性及实效性。通常来讲,资金问题是影响非遗传承人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因素。而切实解决资金问题,能够破解传承人所面临的社会生活问题,使保护机构可以切实地传承和保护我国的非遗文化。

(四) 大力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扶持和培养非遗文化传承人,关系着非遗保护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国非遗文化保护部门通常会注重传承人的培养和教育,关注传承人的社会现状及发展趋势。积极自主地扶持传承人,可以使我国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日渐完善。首先在传承人社会发展上,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为其获取经济收益及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通过非遗宣传、展销活动、网络传播等手段,使非遗传承人得到更好的发展。其次在教育上,我国非遗文化传承人培养,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需要在实践操作中,结合新时代传承人培养所面临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譬如学费减免,创业补贴等。最后,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从创新创业的角度出发,为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就业活动、创业活动,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帮助非遗传承人获得预期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提高非遗传承人发展和保护非遗文化的积极性。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能够彰显各区域的精神理念和文化思维,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非遗传承保护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明确非遗文化类型及特征的基础上,构建机构机制,设立保护机构,补贴津贴制度及扶持制度,以此提升非遗文化的保护质量。

参考文献

[1]刘明阁.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J].江汉论坛,2012(10):119-125.

[2]崔延虎. 社会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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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十年回顾与理性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10(09):7-20.

作者简介

熊宏萍(1984—),女,土家族,籍贯:湖南省怀化市,职称:群众文化馆员,学历本科,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研究方向: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传统工艺、美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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