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理数减法新授课更有“数学味”*
2021-07-20刘东升江苏省海安市城南实验中学226601
刘东升 (江苏省海安市城南实验中学 226601)
看到这个标题,有人可能会说数学课要有“数学味”,难道数学课还有“其他味”?是的!如今不少数学常态课给人的感觉是习题味太重、应试味更浓.以七年级有理数的减法(第1课时)为例,有些教师认为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太简单了,往往新知出现“一带而过”,开门见山,对于有理数减法法则的教学过程“轻轻滑过”,然后就安排减法转化为加法的“程序化”训练,甚至提前安排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这样的教学就是典型的习题味重、应试味浓.本文是笔者最近在一所农村初中执教的有理数减法(第1课时)教学记录,阐释教学立意,供分享和研讨.
1 “有理数减法新授课”教学记录
教学环节1 复习加法运算,引出减法运算
复习引入:前面几节课我们学习了有理数、绝对值、相反数等概念,又学习了有理数的加法运算,接下来学习哪种运算?(生齐答:减法)下面我们来看一组减法运算的算式.
问题计算:
(1)5-2=,5+(-2)=;
(2)(-1)-2=,(-1)+(-2)=;
(3)(-5)-(-3)=,(-5)+(+3)=.
教学组织:学生虽然没有学过减法运算,但都能想出以上三组运算的结果是一致的,接下来就是请学生来解释他们是如何思考的.
生1:5-2可以看成数轴上表示5的点向左移动2个单位,到达3,所以5-2=3.
生2:(-1)-2可以看成数轴上表示-1的点向左移动2个单位,到达-3,所以(-1)-2=-3.
生3:(-5)-(-3)这个算式后面的“-(-3)”可以根据相反数的定义化简为+3,于是(-5)-(-3)=(-5)+3=-2.
师:讲得很好!形象生动,算法依据也是可靠的.现在我们可以发现以下等式是成立的,
(1)5-2=5+(-2);
(2)(-1)-2=(-1)+(-2);
(3)(-5)-(-3)=(-5)+(+3).
从这组算式,同学们发现有理数减法运算可以怎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