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2021-07-19黄良杰崔海红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21年6期
黄良杰 崔海红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政府绩效问责工具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有利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基于此, 从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的“项目制”着手, 探讨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的逻辑及其绩效评价监督机制, 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作用机理。 本研究认为, 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逻辑起点首先是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以及引领性, 其次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并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路径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治理能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项目制
【中图分类号】 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11-0122-5
一、引言
治理, 是指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 对特定的事物加以管理、调整、改造, 使其达到有序状态、符合一定要求的活动和过程[1] , 核心在于解决治理过程中权力、资源等的配置效率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对于国家治理而言, 其治理的对象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以使国家和社会达到一定的理想状态; 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处理和协调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体系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治理的目的是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互协调, 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推动社会持续、全面、均衡发展, 使国家和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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