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准则会计处理变化及其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2021-07-19赵英会
赵英会
【摘要】财政部于2020年12月19日发布修订后的保险合同准则, 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准则完善了保险合同的定义和合同分拆相关规定, 引入了保险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 在保险服务收入确认、计量方面更加合理, 在保险合同服务边际的计量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等方面更加完善。 其实施将有利于保险合同回归保险本质, 促进保险行业更好发展; 有利于提高保险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有效抑制利润操纵; 有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综合实力; 有利于体现保险核心规律, 提高保险行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关键词】新保险准则;保险合同组;计量模型;确认原则;保险行业
【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11-0106-5
一、我国保险准则的修订背景
在本次保险准则修订前, 我国保险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主要遵循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CAS 25(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CAS 26(2006)]及相应的准则应用指南, 这两项具体准则分别规定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2009年, 又通过《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对保险合同相关具体会计问题及在我国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准则差异问题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CAS 25(2006)、CAS 26(2006)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统称为“旧保险准则”)在实施过程中规范了保险公司的会计处理, 提高了保险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满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然而, 随着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保险产品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对金融创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