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股东治理与国有企业去杠杆
2021-07-15陈艳利钱怀安
财经问题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陈艳利 钱怀安



摘 要:在结构性去杠杆的背景下,研究国有企业如何去杠杆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13—2019年沪深两市非金融类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结构两个维度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治理与国有企业杠杆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仅通过持股难以对国有企业杠杆率产生影响,通过委派董事切实参与国有企业治理能够促进国有企业去杠杆;相比于非过度负债国有企业和央企而言,非国有股东治理对过度负债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去杠杆作用更显著,实现国有企业内部结构性去杠杆。机制检验表明,非国有股东对国有企业杠杆率的影响是通过降低第二类代理成本和提升国有企业内源融资能力实现的。
关键词:国有企业;非国有股东治理;去杠杆;内源融资能力;代理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21)06-0118-09
一、引 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出台了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非金融类企业的高杠杆问题。过高的杠杆率会抑制企业财务灵活性,继而增加企业财务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1-2]。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自2015年起颁布了一系列去杠杆政策的文件,自此,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去杠杆正式拉开序幕。随着去杠杆政策的推进,杠杆率结构性问题逐渐凸显[3]。针对杠杆率“国进民退”的现状,2018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强调“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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