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多元”合作治理导向的城市更新
——基于对上海市长白新村228街坊协商征收案例的分析
2021-07-08孙辉刘淑妍葛天任
社会政策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主体
孙辉 刘淑妍 葛天任
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改造步伐的不断加快,行政主导下的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往往成为“官民冲突”的重灾区①根据我们对上海X区的调查,该区积累下来的119件存量重点矛盾中,有105件涉及动拆迁矛盾。,而利益相关方的冲突主要源于政府“要我拆”还是居民“我要拆”之间的张力。这些矛盾冲突的稳控和化解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一定程度上侵蚀了社会稳定基础和党的执政基础,而且从财务成本上看,因司法强迁引致的旷日持久的拆迁周期也造成了公共资源的过度损耗②如在2013年广州杨箕村城市改造中,绝大部分村民已经同意签约,但少数村民拒绝拆迁,致使城中村改造搁置三年多仍无法动工。已签约搬出的村民则有家难回、被迫上访,对峙日渐升级,直到发生暴力流血事件。“两方都已下水,身处下游急流,能进不能退。只好血肉相搏,分外惨烈。”(柴静:《如何保护少数人权益》,《新京报》,2013-08-10,B01)。。
从学理上看,上述困局的产生缘于既有利益格局分配不平等下,被征收对象心理上产生一种主体身份和利益分配的“被剥夺感”,认为是“我不愿意拆”或者是补偿不满意,是“政府让我拆”甚至“被强拆”;而从程序上看,则是单向维度的社区机制同政府缺位下的市场依赖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未能协调好与民众的冲突。破解上述困境的核心则在于:城市更新中如何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被征收居民的“一致同意”?
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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