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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政治歧视:动机、表现及纠偏

2021-07-01张爱军

江汉论坛 2021年6期
关键词:平等

摘要:网络政治动机是影响和决定网络政治歧视的直接心理因素。网络政治动机包括个体政治动机、群体政治动机、政治情感动机、意识形态动机和权力动机。不同的政治动机极化易于形成政治极化,政治极化具有攻击性、侵犯性,并以身份特权、话语特权、道德特权、智商特权等方式强化网络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歧视不同于现实政治歧视,其虚拟化、匿名化、极端化、变异化、碎片化等特征使网络政治歧视复杂化和叠加化。网络政治歧视会带来相应的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破坏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加强网络政治建设,建立平等理性的交往制度、规则与程序是降低网络政治歧视程度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平等;网络政治动机;网络政治歧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政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研究”(18BZZ017)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6-0041-09

人具有基于个体的不可侵犯的尊严,蔑视和侮辱他人的尊严即为歧视。种族歧视、族群歧视、地域歧视、文化歧视、国别歧视、女权歧视、男权歧视等都是客观存在的歧视,是蔑视和侮辱他人尊严的基本表现。这些歧视直接或间接地具有政治意味,或本身就是政治歧视的组成部分。网络政治歧视不仅是现实政治歧视部分内容的延伸,还具有自身内容的独特性。现实和网络政治歧视的共存互动会带来社会与政治的双重风险,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网络赋予政治歧视的“传播加速度”,强化了网络政治歧视引发社会和政治风险的潜在可能和影响势能。

目前,学术界从政治学、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等领域和视角介入,研究了网络政治的现象、特征、规律、运行机制、传播过程及效果,聚焦的问题主要包括网络技术对网络政治的影响、国际关系中的网络政治传播、政治舆论的网络极化现象、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权威人格与信息接触、网络政治道德等,其中就涉及网络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歧视形成原因复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网络政治歧视。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看,动机引发行为,网络政治动机是导致网络政治歧视产生的直接心理因素,但现有研究成果对两者的关系较少关注。

网络政治动机与网络政治歧视有着密切的关系,网络政治动机是网络政治歧视的内在驱动力,网络政治歧视又强化了网络政治动机。网络政治动机既具有善的动机,也具有恶的动机。表面看来,善的政治动机会缩小和弱化网络政治歧视的广度和深度,恶的政治动机会扩大和强化网络政治歧视的广度和深度。其实则不然,网络政治动机与网络政治歧视之间具有复杂的内在关系,善的政治动机往往更容易产生网络政治歧视。网络政治动机本身也具有难以辨识的复杂性,只能通过网民的言行进行归因推断。网民出于自保的原则,其言行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伪装性和表演性,并不一定体现网民真实的政治动机,也就是说,归因判断也不一定很准确。但是,网民的任何政治言行都会有政治动机,没有政治动机的政治言行是不存在的。本文将基于网络政治动机与网络政治歧视的关系,探讨网络政治歧视的特征、表现和治理路径,以限制网络政治歧视及其带来的社会风险与政治风险。

一、网络政治歧视的动机

区别和劃分网络政治歧视的动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仍可以将其简单归纳为五种主要类型,即个体动机、群体动机、情感动机、意识形态动机和权力动机。这几种类型的动机既有独立性又有重叠性,其交织互动的动力系统、运行逻辑和影响结果十分复杂。上述五种类型的动机并不一定构成政治歧视的动机,但这些动机的极化易于形成网络政治歧视。

(一)网络个体政治动机。网络政治动机是实行政治目的的心理状态,网络个体政治动机主要表现在网民极端的言行上,身份、特权、道德制高点、智商制高点构成网络个体政治动机的基本元素。网络个体动机包括真实显性动机、虚假显性动机和隐性动机三部分。真实显性动机是言行一致的动机,虚假显性动机是言行不一的动机,而隐性动机不但言行不一,而且“指桑骂槐”。虚假显性动机具有政治伪装性,即将真话以反话显示出来,其目的是政治自保。个体政治动机既有高尚的政治动机,也有低下、庸俗的政治动机。高尚的个体政治动机以追求美好的生活为目标,网络个体真实的美好政治动机追求的是言行一致。低下、庸俗的政治动机以满足个人低下、庸俗的欲望为目标,但往往贴上高尚的政治标签,比如表面打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口号,实则以满足自身利益为目标。

网络个体政治动机仍然服从于古老的命题,即“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①。讨论政治和参与政治是政治动物的基本需要,个体政治动机的目的是追求至善的政治生活。政治名誉、政治地位、政治权力是个人政治利益的基本内容,高尚的个体政治动机使个人在追求政治名誉、政治地位、政治权力时以不损害他人的政治生活为底线,美好的政治生活又以实现个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为目的。个人政治利益是追求美好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动力,美好政治生活为个人政治利益提供保障。参与政治既是人类永恒的本性,也是追求利益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低下、庸俗的个人政治动机则使个人为了政治名誉、政治地位、政治权力不择手段。此时,网民的个体政治动机往往具有伪装性和表演性,通过伪装和表演来实现低下、庸俗的政治动机。

网络个体政治动机往往会体现在参与个体决策上,个体决策是个体政治动机的外在表现。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很多复杂的社会决策过程中,个人由于缺少充分的认知能力而无法作出精确的判断,因而常常需要借助于启发式线索来推测他人的立场,以此作为自身决策的参考。② 网民参与决策,往往是以背书的方式出现,因为社会背书容易卸载个体的政治心理压力和负担,进行自我免责,所以“社会背书正是其中最典型的形式”③。网络上的决策主要是对已经公布的政策表达拥护、反对、质疑、批评。一个良好的公共政策是由广大网民参与的公共政策。当公共政策违背网民的经验和常识、违背网民的个体意愿时,就会受到网民的批评。网络政治社会是以批评为主的社会,而不是以点赞为主的社会。网民的批评与质疑程度,一方面表明了公共政策的好坏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网民的真实政治动机,即满足个体私利的需要,或者满足参与公共政策的需要。满足个人私利的需要是个体的主要动机,满足参与公共政策的需要是个体的次要动机,这是因为追求个体私利是网民个体动机的主要目标,网络乌合之众的特质决定网民在追求公共利益时会失去基本的方向,只有个体的方向才具有确定性。

(二)网络群体政治动机。群体政治动机是个体追随群体追求的政治目的及此过程中产生的心理状态。群体政治动机是个体政治目的和群体政治目的的有机结合,个体发动群体追求政治目标,在群体追求的过程中个体目标发生偏移并在與群体目标融合的过程中实现“去个体化”。网络群体政治动机主要展现在微博、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上。在微博上,不同的群体追求不同的目标,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组成不同性质的松散群体,并公开追求群体的目标。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组成相对紧密的群体,这些群体具有同质性,通过言论表达对同一个目标的追求,这一目标或者是主流的政治价值目标,或者是非主流的政治价值目标。短视频的主流是娱乐化,具有反政治化倾向,形成了反政治的悖论,即部分网民反政治的群体动机也是为了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政治性短视频的政治动机明显并具有差序性,对宏观政治的支持与对微观政治的批评共存,批评政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体和群体的政治利益。短视频由个人发布,其内容本身只能体现个人政治动机,但相关视频的大规模转发和评论可以体现其他个体以及不同群体的政治动机。

网络群体政治动机既可以追求崇高的政治目的,也可以追求低下、庸俗的政治本能,低下、庸俗的政治本能仍然以崇高的政治目的来呈现。网络群体政治动机与网络个体政治动机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网络政治群体的去个性化与服从权威化并行,同时引发网络政治群体极化,即或是为了支持而支持,或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网络群体共鸣造成舆论喧嚣和舆论泡沫,使个体通过群体舆论获得个人无法获得的力量,呈现出网络群体幻觉。

网络群体政治动机与现实群体政治动机相比,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特殊性。就共同特征而言,二者都具有“去个体化”特质。“去个体化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匿名性(anonymity)是引起去个体化现象的关键,群体成员身份越隐匿,他们就越会觉得不需要对自我认同与行为负责。其二,责任分散(diffused responsibility)。一个人单独活动时,往往会考虑这种活动是否合乎道义,是否会遭到谴责,而个人和群体其他成员共同活动时,责任会分散在每个人的头上,个体不必承担这一活动所招致的谴责,因此会更加为所欲为。其三,自我意识功能的下降也是去个体化现象产生的一个原因”④。群体动机与个体动机具有质的不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群体中对权威的服从。权威与群体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权威需要群体,没有群体,权威就没有施展对象和依赖对象;另一方面,群体需要权威的引领,没有权威,群体行动就失去了方向。勒庞对“无名氏”、阿伦特对“平庸之恶”的分析,有助于对群体动机的分析。“所有政治都不同程度地表明了人群聚集所产生的危险情绪。”⑤ 就特殊性而言,网络政治动机形成双重“信息蚕房”和“沉默的螺旋”以及“群体极化”。网络政治群体“抱团取暖”,在海量的信息面前只选择有利于群体的信息,对不利于群体的信息视而不见,同时网络科技尤其是算法推送又在群体外部构建了另一层信息蚕房,群体的双重信息蚕房使得群体以为群体的世界就是整个世界。网络群体在面临内部或者外界的攻击时,为了自保,往往会选择沉默。群体内部与外部的极化是走向极端的极化,而不是“风险性偏移”和“谨慎性偏移”。

网络群体政治动机有利的一面在于自生自发秩序具有向良性演化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理想的群体动机在于,“如果我们承认,在社会秩序的构建过程中,人性是根本,而人性对利益的追逐永远都是人类行为最原始的动机,那么我们必须在对人类社会的思考中加入利益的考量。政治交易中一致同意规则的存在,在肯定人类趋利本性的同时,还展现出人性中特有的‘善:依照对自身利益的理性计算,人与人之间划分出各自行动的界限,并且这符合全体成员的正义要求。”⑥ 网络群体政治动机不利的一面在于自生自发秩序具有向恶性演化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其过程和结果不但会推动网络政治舆论的极化,而且还会形成网络舆论暴力,并使舆论暴力与现实暴力相互转化。网络群体政治动机还会演化、转变并表现为阶级动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群众是分阶级的,有阶级存在就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当群体的目标转化为阶级的目标时,网络政治社会的风险性就会不断加大,还会对政治权力造成严重威胁。

(三)网络政治情感动机。网络政治情感包括愉快的心灵状态和不愉快的心灵状态。憎恨和气愤、妒忌和痛苦、冷漠和沮丧、怨恨与仇视等都是不愉快的心灵状态,这些状态都与不平等有密切的关系,涉及到公平正义。网络政治情感将道德情感注入政治之中,形成网络政治道德情感,因政治不平等而引发、强化网络政治道德动机。网络政治情感动机从程度上可以表现极端性情感和非极端性情感,政治上的恐惧、焦虑、愤怒、爱憎、怨恨等都是网络政治情感的基本表现形式。

网络政治情感动机对政治、经济、社会都具有重大的影响。网络政治情感对政治的影响更为直接。网络政治情感也具有差序性,由近及远、由远及近、由上到下、由下到上是情感差序的基本表现。网络政治情感的差序性对网络政治的影响程度不同,并因此形成网络政治歧视的差序格局。其中,怨恨是网络政治情感的基本动机。包尔生认为:“人的本性除了美好善良的能力和冲动以外,还包含一些恶劣的倾向,为人是邪恶动物的尖锐批评提供了证据。人生来就具有其它动物所没有的恶性——嫉妒和恶意”⑦。舍克的《嫉妒与社会》一书在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探讨了怨恨心理。该书指出:“怨恨产生于一个人为他人或环境所迫,不得不继续呆在自己所不满意,与自我评价不相称的环境中的时候。”⑧ 吉尔·德勒兹把怨恨概括归纳为“不懂得赞美、尊敬和爱”和“消极被动”以及“相互归咎、分配责任、无休止的非难”。克尔凯郭尔认为,怨恨使“卑下可鄙的力量走到了前台,正是它的鲁莽轻率给人以虚假的力量效果,然而在它的卑鄙保护之下,它避免了吸引憎恨的注意”⑨。“露丝·布里兹对英国独立党和工党的新闻稿件进行了定性研究,指出两党通过诉诸恐惧、焦虑、愤怒等情感的方式支撑各自的话语体系;凯勒等人通过对2015年瑞士大选期间的政治传播策略进行定量研究,指出情感化的政治传播策略在Facebook等社交平台最为有效。”⑩ “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所提出的‘既有政治倾向假说认为,政治竞选宣传的主要作用在于强化选民的原有政治态度和政治情感,而非调整和改变,量的累积并不能导致质的变化。” 网络政治情感动机是极为明显的,网民对于符合个体和群体政治情感的对象、内容、信息会给予强烈的积极性的表达和接纳,对于不符合个体和群体政治情感的对象、内容、信息会给予强烈的消极性的表达、怨恨和拒斥。

(四)网络意识形态动机。网络意识形态动机是追求强化和拒斥意识形态的动机。网络存在不同的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非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之间都会形成不同的网络政治群体。网络中不同的意识形态具有自我固化和自我极化特征,网络意识形态动机则是在不断固化和极化的过程中保持各自的纯洁性,并通过意识形态不断强化其意图和言论。比如,“保守分子只访问保守分子的网站;自由派的人则访问自由派的网站;环境保护者只访问那些揭发基因工程危险和全球温室效应问题的网站;批评环保者就造访那些专门揭发假環保之名、行破坏之实的坏分子的网站;倾向种族歧视的人造访那些表达种族歧视的网站。” 网络的开放性与低准入使人对其包容性抱有期待,但研究表明,“人们具有更多样化的社交网络并不会导致更为开放的头脑,反而可能在一定情况下导致党派极化和意识形态的极化”。网络意识形态固化和极化造成个体信息的选择呈现出不同的走向,比如,“相同的信息很可能对不同的个体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包含民族主义框架的官方宣传对于威权人格高、意识形态偏左的个体而言很可能强化了其既有的态度,而威权人格低、意识形态偏右的个体很可能会漠视这些信息,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个体和群体一旦具有了意识形态动机,个体和群体意识形态的自我强化和固化就会导致对其他个体和群体的极端歧视,且富有强烈的攻击性。

(五)网络权力动机。权力的动机是获取权力、维护权力、巩固权力。不断追求权力的目标、维护权力的心理状态和外在言行,是权力动机的核心。权力既有追求良好政治秩序和核心价值的高尚情操,也有为了个人私利而不断扩张的政治本能。构建良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伦理,是权力追求文明、走向文明、构建文明的价值追求。但动机不等于过程和结果,动机难以有效规制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而绝对权力具有滥用和腐败的趋向,良好的政治动机一开始也有可能埋下了恶的种子。所以,权力动机既具有高尚的动机,也具有低下、庸俗的动机。权力动机的好与坏,一方面受制于内在的政治伦理,另一方面受制于外在的制度与规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动机发生偏移和恶化。

个体政治动机、群体政治动机、政治情感动机、意识形态动机和权力动机影响人的认知动机和认知模式,决定了认知动机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认知模式的开放程度。“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知识网络,这个庞大的知识网络决定了每个人实际的认知模式或思维模式,而这决定了每个人认识重大问题上的一系列假定或预设。这又进一步决定每个人关注什么样的问题和关注什么样的事实。所以,认知模式或思维模式,就像一个人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它决定了你看到什么样的问题,重视什么样的事实,得到什么样的结论,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个体政治动机如果不断追求扩张性、纵向性的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就会不断提升个体的政治认知。群体政治动机也同样如此,但群体政治动机与网络意见领袖既具有相互促进的推动性,又具有潜在的双重破坏性。政治情感动机有利于形成巨大的推动性力量,也会形成巨大的毁灭性力量,甚至使政治认知归为零点。意识形态动机既可以提升权力的层次和质量,也可以损坏权力的层次和质量。权力动机具有意识形态动机的特点,它既可以不断提升政治认知,也会因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使政治认知走向低谷。

二、网络政治歧视的特征

网络政治动机是网络政治歧视的重要心理基础。无论何种政治动机,都会产生政治歧视,只要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发生关联,就具有网络政治歧视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不平等渗透于网络政治情感之中,是网络政治歧视产生的根本原因。吊诡的是,网络技术利益和网民的平等性导致了网络过程与结果的不平等,这是网络平等的内在悖论。这与政治动机的高尚与低下、庸俗并无必然的联系,有时高尚的政治动机更易于导致网络政治歧视,因为高尚的政治动机更容易把道德和政治正确等级化、阶层化。处于道德和政治正确至高点的网络个体和群体,更容易对处于底层道德和政治正确的个人和群体产生歧视。网络政治动机的类型决定了网络政治歧视的特征,网络政治动机的复杂性造成了网络政治歧视的复杂性。

网络政治歧视不同于现实政治歧视。现实的政治约束关系使得人们在讨论政治问题时很难有攻击性的言论。人是社会关系的人,必然要受社会关系的约束。网络则不同,网络空间是虚拟性的生人社会而非熟人社会,现实社会关系的约束对网络社会关系影响不大。网络技术的虚拟性、匿名性、极端性、变异性、自由性、平等性造成了网络政治歧视的复杂性。在网络上无论何种政治动机都是难以识别的,各种政治动机只能靠网络言行进行推断,这与网络意识形态身份识别一样。网络意识形态是多元的,也是具有内在冲突和矛盾的,“网络主流政治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政治意识形态都存在着解构与重构、共识与断裂、信任与质疑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增加了网络政治意识形态身份认同的复杂性。” 网络意识形态身份与身份认同并非完全一致,有时甚至相反,“具有意识形态身份,并不必然导致意识形态身份认同,身份与认同既具有一致性,也具有断裂性和分离性。意识形态身份有外在设置身份和自我设置身份。意识形态身份有真实者、伪装者、伪善者。” 由此可见,依靠网络政治言行划分网络政治动机、识别意识形态身份虽然容易失偏走样,但并不是毫无规律可循。

(一)网络政治歧视虚拟化。网络虚拟性是指计算机网络所具有的空间虚拟化特征。“虚拟世界本身的存在形态是无形的,以知识、信息、消息、文字、图像、声音等作为自己的存在形式,而这些存在形式最终都归结为符号。所以,与传统世界不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是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身份、脸谱、场所等都模糊化、符号化和平等化,从而为各种可能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隐蔽的条件。” 网络的虚拟性带来网民权利的虚拟性、网络政治动机和网络政治歧视的虚拟性。网民在网络空间被销号、禁言、警告等与现实空间、现实公民权利并没有直接的关联。网络政治认同是网络政治动机的组成部分,是影响网络政治歧视的心理因素。“网络政治认同的虚拟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虚拟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虚拟公共权力。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都受到资本的影响或者支配,资本可以通过关闭网络账号而使虚拟公民权利或者公共权力‘死亡。”“虚拟公民的‘死亡反而使舆论更具有极化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导致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风险。” 网络政治歧视的虚拟性“激发人们做出更多攀比行为(one-upmanship behavior),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虚拟性一方面激发了不平等的政治情感,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网络政治歧视的最大化。网络政治歧视的虚拟性导致网络政治歧视的无边界化、无责任化、言行暴力极端化。

(二)网络政治歧视匿名化。网络的虚拟性带来了网络的匿名性。网络的匿名性加大了网络政治歧视的力度,加深了被歧视网民的受伤害程度,也造成了被歧视网民的反伤害动机。匿名性使得网民失去了规范,甚至无视规范、制度和规则,任意对他人进行言语侮辱和伤害。“匿名性导致禁忌的消解,从而更易激发人们的反规范行为倾向。” 匿名性使得网络传播信息单一,强化了个体和群体接受信息的意愿,加重了网络政治歧视的砝码,“匿名传播形式使得人们勇于提供更多新奇证据来证明自身观点,从而使得信息的沟通更为充分。” 网络政治歧视是网络阴谋论、政治谣言产生的温床,并通过阴谋论和谣言强化对其他网民群体妖魔化式的政治歧视。

(三)网络政治歧视极端化。网络政治歧视主要體现在极化的攻击性、自由的极端性、平等的极端性三个方面。网络政治歧视在个体和群体内部具有极端性,在个体与群体外部具有攻击性,攻击是因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歧视。个体和群体极端与网络政治极化有着密切关联。“‘极化是指‘观点、态度、立场的极端化或激进趋向,这一含义同群体极化中的‘极化含义较为接近;但是在政治学领域,则是指‘观点的两极化和‘与异质性相对立的同质化。” 卡普兰和米勒的研究结果表明,“话题类型可能会影响到群体极化的生成机制。判断型议题的群体讨论中,社会比较是群体极化产生的主导机制;而在知识型议题的讨论中,说服性辩论是主导性的产生机制。因此对于判断型议题的讨论,群体规范将发生更为重要的影响;而对于知识型议题而言,成员所能找到的充分的信息和论据将发生更重要的影响。” 埃尔—希纳维和维因兹的研究则表明,“判断型话题所产生的群体极化程度要远远高于知识型话题”。网络政治极化使得网络政治歧视极端化,并具有攻击性。自由与法治、自由与秩序密不可分,自由的极端性一方面表现为网络言行不受任何的约束,视法治和秩序如无物;另一方面表现为对他人政治歧视的极端性,严重地践踏他人的自由和尊严,甚至以消灭其他网民的言论为目的。自由与平等不可分,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的言论自由。平等的极端性导致蔑视和侮辱其他网民的平等言论,视其他网民为“弱智”“猪”“走狗”“奴才”等。

(四)网络政治歧视变异化。任何网络政治动机都具有变异性,网络政治动机的变异导致了网络政治歧视的变异。网络政治信息、政治价值、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态度、政治观念、政治情感都受到网民不同程度的解构与重构,从而致使网络政治动机发生变异。这一方面是因为网民的政治经验、政治阅历、政治知识等使得政治微观化和个体化,在形成多元异化的网络政治动机的同时,也形成了网络政治动机的变异。另一方面是外在的灌输和政治压力,使得网络政治动机扭曲。政治表演、伪忠诚、正话反说、反话正说、政治隐喻、表情包和图片的反用等都是政治动机变异的基本表现方式。

(五)网络政治歧视碎片化。网络政治动机碎片化是由于网民接受信息的碎片性所导致,这种网络政治动机的碎片化体现在群体与个体之间的言行矛盾与内在冲突上。网络政治动机影响着网络信息碎片性的组合方式,进而成为影响网络政治歧视的方式。网络政治动机的碎片化造成网络政治歧视碎片化,并使网络政治歧视不断发生位移。某个碎片化信息一旦过了时间节点就被新的碎片化信息所取代,网络政治情感和网络政治歧视也随之消退,并随着新的碎片化信息产生新的网络政治情感和网络政治歧视。当碎片信息反转时,网络政治情感和网络政治歧视或者随之反转,或者随之降维。网络政治歧视的碎片化过程是网民发明的新词代替旧词的过程,比如,从曾经风行一时的体现权力歧视的“屁民”,到体现自我矮化的政治歧视的“屌丝”,到现在转化为“韭菜”和“被割韭菜”以及反政治化的政治“佛系”等,都是网络政治歧视碎片化的表现。

三、网络政治歧视的基本表现形式

网络政治歧视有多种表现形式,其核心是不平等。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网络个体政治动机造成网络个体政治歧视,网络群体政治动机造成网络群体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情感动机造成网络政治情感歧视,网络意识形态动机造成网络意识形态歧视,网络政治权力动机造成网络政治权力歧视,网络政治认知动机造成网络政治认知歧视。网络政治动机是复杂的,多种网络政治动机交织在一起,造成了网络政治歧视的复杂性。

(一)网络个体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歧视,首先来源于网络个体动机。没有网络个体动机,也就没有网络个体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歧视发生在个体网民与群体网民之间,不同的个体网民之间,还包括网民自我矮化歧视,比如自称“臣民”“韭菜”“屌丝”等就是自我矮化政治歧视的表现。个体动机是以个体网民为核心形成的动机。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个人就没有自由,也就没有自由主义。在自由主义者看来,群体化约到个体之后就不可再化约。但是,即便不从自由主义视角看,也仍然具有网民的个体动机。网民个体诉求、个体维权、个体网络行为在微博、微信、短视频中都有体现。网民个体行为或者对其他网民的反对、攻击、批评、污蔑、人肉等都是具有网络政治歧视特征的言行。网民的个体政治动机和非政治动机都会成为网络政治歧视的重要内容,比如批评下跪维权的人为“跪族”“奴才”“太监”“义和团”“汉奸”“美奴”“带路党”“丢刀子”等。

(二)网络群体政治歧视。群体歧视是群体之间的歧视,主要发生在异质性群体之间。群体内部越极化,对群体外部歧视越明显。在群体内部,“许多时候,一群人最终考虑和做的事情是群体的成员在单独的情况下本来绝不会考虑和做的”。但一旦涉及到群体外部就会产生群体歧视,这是因为,“一致性的主题很简单:当人们身处由持相同观点的人组成的群体当中的时候,他们尤其可能会走极端。” 走向极端的过程就是对外部群体进行政治歧视的过程。在群体看来,群体内部的政治正确就意味着群体外部的政治不正确,甚至认为群体外部是邪恶的化身,网络暴力在所难免。“所有形式的政治正确,都通过群体极化而得到发展。而且,当群体极化发生时,通常都是由于信息和声誉性的同时流瀑。暴力有时候也是这样发生的。” 网络政治动机在网络事件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尤其是在民族主义中体现最为明显,比如在中美贸易战中,“公众更倾向与意见相近者对话和交流。选择性接触是回音室效应和群体极化的重要基础。” 持有不同政治动机的群体相互歧视严重,“从群体互动的角度来看,支持者与反对者团体的互斥现象严重。支持者群体和反对者群体的连接密度极小,都拒绝与对方进行交流、互动,这说明二者互斥现象严重。相比较而言,支持贸易战群体更为封闭,它与中立者和反对者群体联系都不太紧密”。

(三)网络政治情感歧视。“在技术具身向度上,媒介与身体的互嵌、互构促发的具身转向所涉及的第一层次便是感官之维。” 网络中驱动网民言行的感官之维主要是政治情感之维。网络政治情感动机的爱与恨是网络政治情感歧视的驱动力。“在互联网时代中,社会的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也将李普曼的预言推向了新的极致。当事实庞杂模糊,信息繁琐难辨之时,人们便会借助自己的情感神经,寻找那些言之凿凿的宣言,再融入一种相互取暖的情感宗教。社会议题也便从事实的争论,变为情感的困斗。” 网络政治情感的困斗使得网络政治传播主体结构发生变化,推动网络政治歧视走向极端化。“网络传播主体多元化的群体传播改变了政治情感结构,现实中的非理性情感与理性情感的平衡被打破,形成非理性情感居于支配地位、理性情感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格局。” 网络政治歧视与网络政治情感的“怨恨”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怨恨”成为网络政治歧视的直接推动力,为此,蒂莉和塔罗把“怨恨”描述为“动机性谬误”。“‘怨恨说认为国内冲突是民众对政府积怨的产物,其心理学基础是‘挫折产生敌意的机制(frustration-aggression mechanism),其主旨则是所谓的‘不平则鸣”。 勒庞认为:“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怨恨”使得网络政治歧视的目标方向不明,群体的外部处处是歧视的对象,却难以集中力量进行特定目标的攻击,但权力、意见领袖、媒体的介入和引导会使网络政治群体歧视具有极强的具体攻击指向性。

(四)网络意识形态歧视。网络意识形态动机决定和影响着网络意识形态歧视的过程、方向、目的和结果。意识形态歧视包括制度性歧视、主流意识形态对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歧视、非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歧视。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性歧视体现在制度上就是制度性歧视,这种制度性歧视也是通过网民言行而形成的意識形态歧视。网络意识形态歧视表现为网民对不同于个体和群体意识形态的歧视,比如民族主义者、民粹主义者歧视自由主义者,左派歧视右派等。

(五)网络政治权力歧视。网络空间涉及虚拟公民权利与虚拟公共权力。虚拟公共权力的动机是维护好网络健康政治生态。当虚拟公共权力涉及到现实权力、名誉、地位时,虚拟公共权力就可能偏离维护网络健康政治生态的轨道,侵害私人名誉、地位和权力,形成对公民权利的歧视,并将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行使权利的公民视为“刁民”“敌对分子”“麻烦制造者”等。

(六)网络政治认知歧视。网民的政治认知动机影响网络政治歧视的广度和深度,影响改造网络政治社会和现实政治社会的不同走向。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其政治认知走向不同,改造政治社会的过程和目标也不尽相同,甚至会追求完全不同的网络政治社会。人们不但要认识网络政治社会,而且还要改变网络政治社会。网民的政治认知动机不同,改变网络政治社会的能力也不同。自视为网络政治认知水平高的个人和群体,往往歧视其认为认知水平低的个人和群体,进而导致网络政治认知歧视。政治认知歧视主要表现在对个人与群体的认知定位上,即自我认知定位高的人对其他认知定位低的人的歧视。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和群体都具有自我认知高的政治站位幻觉。

四、网络政治歧视的纠偏

网络政治动机与网络政治歧视互相推动,导致网络政治歧视的复杂性、脆弱性和易变性,这给治理网络政治歧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解决此治理难题需要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建立并调整相应的网络治理结构。但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政治歧视纠偏只能使网络政治歧视强度减弱而不能完全消解网络政治歧视,并且网络政治歧视纠偏过程中极易产生新的治理问题。

(一)建立公共交往理性。公共交往是构建理性的前提和基础。公共交往理性的形成,一方面需要现实交往,另一方面需要网络交往。现实交往是网络交往的前提,只有网络交往而没有现实交往,不会形成网络的交往理性,且易于形成网络交往的非理性。网络交往的非理性形成网络政治的各种动机,网络政治的各种动机驱动各种网络政治歧视,网络政治歧视又反过来强化网络政治动机,并对现实政治动机和政治歧视产生影响。如果不增加现实交往,不形成现实交往的政治理性,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政治风险极易相互叠加。

交往理性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保持理性,另一方面强化理性,进而形塑网络的重叠共识。“作为一个理性建构的过程,群体交流需要依靠个体交往理性的建构,才能弱化群体极化倾向,促进共识达成和话语共同体的实现。” 公共交往的目的在于说理,而不在于辩解,说理才符合理性,才能防止非理性。交往主要是现实的交往,通过现实交往才能不断强化理性,而现实交往需要逻辑和证据。“(交往)实践内部的合理性表现在,一种通过交往所获得的意见一致,归根结底必须以论证为依据。而这种交往实践参与者的合理性,是根据他们是否能按适当的情况论证自己的宣称来进行衡量的。”

(二)建立公共交往规则。交往理性需要规则来保证,交往规则决定交往理性的性质、程度和发展方向。没有交往规则,交往理性易于转变为交往非理性,而交往非理性会导致政治歧视。“理清这一点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为群体讨论和群体决策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依据,群体讨论是具有理性因素的,其讨论的结果也可以是理性的结果,因此可以基于讨论和对话来达成共识;二是让我们认识到现实中的群体讨论并未处于‘理想的言辞情境之中,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非理性的因素,而如何通过制度设计等方式来最大程度地限制和消除群体讨论中的非理性因素则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桑斯坦等人的研究表明,“同质性的群体经过讨论后会产生群体极化的现象。” “但是当把讨论规则考虑进去以后,结果就发生了改变,在自由讨论的环境下发生了群体极化的现象,但是在协商性的讨论规则下则发生了去群体极化的现象。” 由此可见,交往规则是极其重要的。网络政治研究成果表明,微博缺少交往规则,因而其政治歧视明显。微信群由群主或者群员共同参与设定讨论的规范,即便微信群有网络政治歧视的动机,也难以显现出来,即通过群员批评、被群主移出群聊等交往规则,使网络政治歧视的言行处于沉寂状态。

(三)建立平等规则。网络政治歧视的实质是不平等,消除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不平等是消除网络政治歧视的基本路径。消除不平等,一方面需要改变人们的等级观念,树立平等的观念,另一方面需要加快建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平等结构和规则,通过平等结构和规则保证人们认知方式、思维方式、观念方式的平等。网络社会在对网民的称呼上是平等的,但网络受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影响,才形成了圈层化、层级化的网络政治动机和网络政治歧视。

(四)树立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仍然是防止网络政治歧视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法治视域下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维护人民民主政权,进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维护人民民主政权,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维护社会主义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和国体等政治权力的构架。” 宪法一方面保障公共权力的公正行使,同时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公共权力的公正行使是防止网络政治歧视的基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越宪法与法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宪法权威也必须体现在网络之中。公共权力滥用表现在网络“拉偏架”上,这会强化一部分网络政治动机,造成一部分群體对其他网络群体的政治歧视,或者会造成体制内群体对体制外群体的政治歧视。树立宪法权威就是树立宪法的意识形态认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既是人民群众通过政治实践获取意识形态所蕴含的政治观念和知识的过程,也是统治阶级传递意识形态思想、获得民众政治认同的过程。” 宪法权威既包括其自身的权威,也包括宪法内在规定的权威,宪法权威的这两个方面都要切实得到维护。

(五)加强技术跟踪。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推进网络的健康生态,也可以破坏网络的健康生态。例如,敏感词的技术设计,一方面能有效地化解网络政治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躺着中枪”的后果。网民为了回避敏感词,往往会用政治隐喻、拼音、谐音、表情包、“黑话”等方式把敏感词变成非敏感词,这既不利于识别网络政治动机和网络政治歧视,也不利于构建有效的预警机制,进而不利于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政治歧视也是网络技术带来的结果。应加强科技向善的建设,包括优化网络技术体系,加强防止网络政治歧视的技术建设。“应用数据技术造成的后果,关键取决于数据技术在收集、分析及共享数据过程中人的意图。” 应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人脸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对网络政治歧视进行提取、优化、推送,对具有网络政治歧视极端性的个人和群体进行介入、预警、干扰、规训。

网络政治动机是网络政治歧视的心理根源和内在动力。网络政治歧视带来的风险显而易见。应优化网络政治动机,不断强化高尚的网络政治动机,使网络政治动机成为网络政治歧视的消解因素,并防止高尚的网络政治动机发生异变转化成为网络政治歧视的源头。不断加强网络外部和内部环境建设,核心是加强平等环境建设,只有平等环境才能从外部和内部促成网民个体与群体的平等观点和平等思维方式,限制网络政治歧视的产生和蔓延。

注释: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7页。

② A. Tversky & D. Kahneman, 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 Heuristics and Biases, Science, New Series, 1974, 185(4157), pp.1124-1131.

③ R. M. Bond, J. E. Settle, C. J. Fariss, et al., Social Endorsement Cues 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Published Online, Sep. 2016, pp.1-21.

④ 刘训练:《西方群体政治心理研究的发展历程》,《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⑤ Jaap van Ginneken, The Killing of the Father: The Background of Freuds Group Psychology, Political Psychology, 1984, 5(3), pp.391-414.

⑥ 方钦、李钧:《一致同意的理由:审视公共选择的行动逻辑及其规范》,《学术研究》2020年第8期。

⑦[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

⑧[奥]赫尔穆特·舍克:《嫉妒与社会》,王祖望、张田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17页。

⑨[美]马泰·卡林内斯库:《现代性的五副面孔》,顾爱彬、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81页。

⑩ 张爱军、梁赛:《论情感在政治传播中的作用——一个新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20年第4期。

[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蒋忠波:《“群体极化”之考辨》,《新闻与传播研究》2019年第3期。

马得勇、陆屹洲:《信息接触、威权人格、意识形态与网络民族主义——中国网民政治态度形成机制分析》,《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包刚升:《从改变认知到改变世界》,澎湃新闻网2021年1月12日。

张爱军:《网络政治意识形态身份认同及其路径选择》,《治理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1期。

《所谓网络虚拟性,是指计算机网络所具有的空间虚拟化特征》,腾讯云2018年12月5日。

张爱军:《网络政治认同异化归因及其优化》,《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C. L. Sia, B. C. Y. Tan & K. K. Wei, Group Polarization and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Effects of Communication Cues, Social Presence, and Anonymity,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2002, 13(1), pp.70-90.

R. Spears, M. Lea & S. Lee, De-Individuation and Group Polarization in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1990, 29(2), pp.121-134; M. Lea & R. Spears,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De-Individuation and Group Decision-Making,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Machine Studies, 1991, 34(2), pp.283-301.

夏倩芳、原永涛:《从群体极化到公众极化:极化研究的进路与转向》,《新闻与传播研究》2017年第6期。

M. F. Kaplan & C. E. Miller, Group Decision Making and Normative Versus Informational Influence: Effects of Type of Issue and Assigned Decision Rul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87, 53(2), pp.306-313.

Maha El-Shinnawy and Ajay S. Vinze, Polarization and Persuasive Argumentation: A Study of Decision Making in Group Settings, MIS Quarterly, 1998, 22(2), pp.165-198.

[美]凯斯·R·桑斯坦:《极端的人群——群体行为的心理学》,尹宏毅、郭彬彬译,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第2、3、6—10页。

吴飞、徐百灵:《自媒体话语实践中的观点极化与社会流瀑——对方方日记海外出版争论的个案分析》,《新闻记者》2020年第6期。

韩运荣、漆雪:《Twitter涉华舆情极化现象研究——以中美贸易争端为例》,《现代传播》2019年第3期。

别君华、周港回:《智能传播的具身转向与感官之维》,《未来传播》2021年第1期。

董晨宇、孔庆超:《后真相时代:当公众重归幻影》,《公关世界》2016年第23期。

张爱军、赵泽泉:《网络政治群体传播与政治生态形塑》,《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卢凌宇:《认真对待“怨恨”:公共物品供给与国内冲突的发生》,《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11期。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2页。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34页。

Kim Strandberg, Staffan Himmelroos and Kimmo Grnlund, Do Discussions in Like-Minded Groups Necessarily Lead to More Extreme Opinion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Group Polarization,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2019, 40(1), pp.1-17.

吳传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蕴、核心内容、重大关系》,《行政论坛》2021年第1期。

唐庆:《政治认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路径》,《探索》2021年第2期。

曾海燕、张今杰:《公共卫生事件中数据技术的伦理考量》,《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作者简介:张爱军,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710122。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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