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和实践教育理念例说
2021-06-08陈大伟刘洪言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21年4期
陈大伟 刘洪言

自2001年新课程改革以来,“理念”就开始成为中小学教师口中、文中常念常现之词,有的学校还会在橱窗中展示教育理念。什么是理念?如何理解理念?如何建构和实践理念?本文对此进行讨论。
一、理念的意蕴
1.理念之“念”
先说理念之“念”。“念”通常有四种用法:一是考虑、思考;二是念头、想法;三是思念、想起;四是言说和阅读。理念之“念”应该更接近念头、想法,表现为一种思想或者主张。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每个理念只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思想。”理念不是时起时灭的小念头。孙正聿在《哲学修养十五讲》中解读哲学理念:“哲学理念,它直接地表现为每个哲学体系当中的那个统一性原理,而这个统一性原理,一方面,它是思想的结晶,另一方面,它又是用这种结晶去解释其他全部的哲学问题,因此在这种意义上它就是一种哲学观,就是对这些的根本理解。”迁而移之,教育理念表现为对某个教育问题的统一性认识,它通常以这种统一性认识为办事规则与解释依据,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和相对稳定性。
理念具有方向性,它是关于某一方面的思想和行为主张。比如,关于教育的理念,关于教学的理念,关于自身专业发展的理念等。在教育理念中,可能有班主任工作理念、家庭教育理念等;在教学理念中,可能有教学设计理念、教学评价理念、信息技术运用理念等。因此,言说和表达理念,应该说明是针对什么方向的理念。
2.理念之“理”
理念应该经过自己梳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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