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养老护理员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初步构建
2021-06-03付雪连郭飏陈羽保廖艳芳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1年11期
付雪连,郭飏,陈羽保,廖艳芳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湘潭 411104)
世界卫生组织在《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化报告》中指出,在应对老年人长期照护方面的重要挑战之一是开展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对照护工作者进行认证。老年照护工作者在英国、日本、美国等都有不同的称呼,英国常称为“护理助手(Health care assistants)”,在日本常称为“介护士”,美国则称为老年护理助手(Geriatric aides),国内通常称为“养老护理员”[1]。一名合格的养老护理员除了需要具备必要的医学、康复、护理知识与技能外,还需要有较高的个人素养。
由于国内养老人才的短缺,为缓解这一困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版)》(以下简称《标准》)[2],相比较2011年的版本,2019年的版本要求中放宽了养老护理员的入职条件,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时间。
以往有部分学者探究了养老护理员核心能力的评价方法[3],主要涵盖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态度和个人特质等方面,评价指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4]。然而由于养老护理员分为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养老护理员其要求也有一定的不同,其所需具备的能力都存在一定的差异[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创新多元评价方式”[6],在养老行业中,由于初级养老护理员和无职业资格者所占比重最大[7],为推进初级养老护理员的评价工作提升养老护理员质量,该文就初级养老护理员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初步制定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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