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性研究:正负面清单模式
2021-05-31钱晓萍舒荣
现代教育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幼儿教师
钱晓萍 舒荣



[摘要]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性在于同时体现正面导向和负面约束,易于遵循,便于评价。通过构建“抽象师德—职业行为准则—职业行为规范—职业行为规范细则”,并用于自评和他评的四级指标框架体系,对幼儿教师个人和群体职业行为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测,实现个案分析,推动“评估—改进—再评估—再改进”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负面清单;四级体系;指引和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1)02-0105-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1.02.019
梳理有关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为“幼师师德”,教师职业道德简称为“师德”)的学术研究,幼师师德失范的现象、成因及对策是研究热点。概因3~6周岁幼童身心稚嫩,特别需要悉心呵护和精心培养。任何幼儿教师个体、小群体师德失范事件或现象均能在短时间内引起极大的社会影响,殊值学界给予高度关注。
有学者认为,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幼师师德失范现象频发的主要外因之一,其既使幼儿教师对自身职业行为的界定不明确,又使公众对幼师师德的认识过度泛化、崇高化,导致管理机构对幼师师德的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不充分和不科学。因此,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幼师师德规范的内涵与外延,为制订专门性幼师师德规范做出有益的理论探索[1][2][3][4][5]。
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幼师师德置于职业道德的范畴内,考虑幼儿教育职业的特性,在一般师德规范谱系中加强特性研究,倡议以正负面清单模式将幼师师德规范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成为一种体系化、可操作的师德指引和评价框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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