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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发展转型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021-05-21禹旭才熊耀林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21年2期

禹旭才 熊耀林

(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一、独立学院的政策变迁

20世纪末期,为实现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增长,在这种环境下民办教育迎来了蓬勃发展期,为了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并解决高校扩大招生规模与政府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许多高校在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方面积极大胆地进行探索与创新,其中由高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学的机制应运而生,诞生了公办高校的独立二级学院,最早为1993年建院的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女子学院。从此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被称为“独立学院”。为应对社会需求,由公办高校与民办力量共同创办的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大量兴起。

随着独立学院在国内遍地开花,地方政府、高校、社会资本三方争相寻求合作建设独立学院,截至2002年,独立学院就已经超过了300所(1)姜代武.我国独立院校的十年独立之路[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2,(2):79-93.,与此同时,独立院校办学过程中日益凸显出一系列问题和矛盾,针对这种情况,为确保独立学院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要求,2003年4月教育部提出《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独立学院的申请资质、办学模式、审批评估、办学条件、专业设置、招生录取等方面的要求,对独立学院从开设到撤销进行了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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