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方法论取向:结构主义、制度主义与行动主义
2021-05-21张衡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21年2期
张 衡
(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随着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逐步深入,大学治理如何变革创新回应时代诉求已经刻不容缓。在“管评办”分离、“放管服”改革启动之前,大学治理主要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去行政化”等改革相伴,这体现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对“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强调上。更具体地表征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中。新时期,高校治理变革进一步与“双一流”建设结合被提升到全新高度。
治理效力提升、善治是大学治理变革的最终落脚点。推进治理结构创新、章程制度体系完善,反映了不同的变革取向。问题在于:结构化变革建议在现实中具有多大的可能空间?治理结构与治理效力是否存在线性对应关系?完善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但相关制度规范形式化、虚化等效果不彰问题又说明了什么?相关变革思路背后体现出不同的方法论取向,涉及结构主义、制度主义等,之间有着何种逻辑关系?上述皆是悬而未解的重大命题,有待深入探究。唯其如此,大学治理变革方能更好地向前迈进。
一、结构凝视:高校治理结构的负载及可能
新时期,完善大学内部治理,提升治理效力,不仅是回应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对大学治理变革的调整诉求,更被寄予服务于“双一流”建设、高教强国战略等期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