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及建议
2021-05-19林颖华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林颖华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基于2006年我国企业基本会计准则相关的文件再次变更,导致R&D会计处理政策出现新变动。2006年前,企业会计准则中认定企业技术开发相关费用隶属于企业管理费用,实际企业经营过程中,当期产生所有研究开发支出都隶属于管理费用,全部研究开发支出都隶属于费用化项目后,企业R&D支出核算模型较为简单,造成企业实际研发风险较大,同样对于高新技术项目研发成果未来现金流量难易评估;2006年后,企业实行新会计准则后,将R&D实际使用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研究阶段支出部分R&D资金使用被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R&D资金使用在部分特定条件下,予以资本化处理。新会计准则实行后,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实际发展带来鲜明影响,本文将深入探析会计政策选择影响对企业经营、投入比例等带来的实际影响[1]。
一、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会计政策的类型
(一)全部费用化
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发展中R&D支出会计政策在2006年企业新会计准则未落实以前,以全部费用化方式进行处理。如图1,就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全部费用化R&D支出处理方式存在以下弊端:(1)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中将R&D支出全部费用化后,会造成当期投资利润减少,账外资产额度增大,会计信息统计过程中造成相关信息使用不当,最终资产评估出现偏差,企业短期行为频次增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全部费用化意味企业前期研发投资资金未被包容到企业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财务会计数据计算过程中存在偏差,研究和开发活动产生费用和收入无法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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