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间资源的介入研究
2021-05-07刘世铸张征
山东外语教学 2021年2期
刘世铸 张征
(山东大学 外国语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1.0 引言
主体间性是二十世纪西方哲学中凸现的一个范畴,依其上下文关系可译为或理解为主体之间性、主观际性、主体(观)通性、共(多)主体性、主体间本位等。主体间性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关系。它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或规范一个主体怎样与完整的作为主体运作的另一个主体互相作用的。主体间性是建构文本的核心范畴。文本以话语的方式进入交流而建构起来的主体间性,展示的是“主体—主体”的交往关系(刘世铸,2007)。
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言谈, 而言谈是“共在”(主体间性)的所在:“把言谈道说出来即成为语言……言谈就是存在论上的语言。”“共在本质上已经在共同现身和共同领会中公开了。在言谈中, 共在‘明言地’被分享着, 也就是说, 共在已经存在, 只不过它作为未被把捉未被占有的共在而未被分享罢了”(海德格尔, 1999)。维特根斯坦(1996)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存在的,是因为个人的内心生活没有私人性,个人的内心生活虽然存在,但都是用我们的公共语言来表达的,不是私有的对象。因此,不仅现有的语言不可能作为私人语言,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发明一种私人语言。维特根斯坦对于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的说明,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语言的主体间性对于认识的重要性。哈贝马斯认为通过语言进行的社会交往之可能性基于语言的主体间性:“通过语言建立的主体间性结构——该结构能在与基本语言行为的关联中,接受标准化检验——乃是社会系统与个体系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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