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水污染源排放情况分析*
2021-04-28李嘉义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21年3期
翟 康,李嘉义,袁 逸,陈 晨,王 恺
(1.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 常州213022;2.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 常州213022;3.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常州213022;4.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 常州213000)
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是水环境管理从水质目标管理向水生态健康管理拓展的基础管理单元,是确定流域水生态保护与水质管理目标的基础[1]。随着水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对于水污染防治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明确各主要区域功能类型及摸清其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是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保障水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2]。
2016年,江苏省划定了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太湖流域率先开展以水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为目标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管理试点,研究在长江、淮河流域推行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实现流域环境管理模式转型[3]。江苏省对水生态环境功能实行分区分级管控,划分生态I级区(健全生态功能区)、生态Ⅱ级区(较健全生态功能区)、生态Ⅲ级区(一般生态功能区)、生态Ⅳ级区(较低生态功能区),实施差别化的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准入政策,其中对生态I级区、Ⅱ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保护,对生态Ⅲ级区、Ⅳ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1,4]。
常州市位于太湖流域上游,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重要地区,针对其功能区内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研究,可以为生态环境、水利等水环境主管部门分区分级施策和精细管理提供技术依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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