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疗效及妊娠结局分析
2021-04-27龙玉王丹丹杨清
龙玉,王丹丹,杨清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endometrial atypical hyperplasia,EAH)是雌激素依赖型子宫内膜癌(endometrial carcinoma,EC)的癌前病变,如不治疗,EAH患者约有8%~30%平均在4年内发展为癌[1]。近年发现EC趋于年轻时发生,EC患者小于40岁约有3%~5%,其中未完成生育约70%,其癌前病变也趋向年轻化[2]。对于尚未完成生育和不适合手术的EAH患者,可选择保留生育功能治疗,近年来发现接受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患者人数逐渐增加[3]。2017年中国子宫内膜增生专家共识[4]推荐的治疗方案包括: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左炔诺孕酮宫内释放系统(levonorgestrel-releasing intrauterine system, LNG-IUS)、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agonist,GnRHa)等。目前最常用的方案是口服孕激素,包括醋酸甲地孕酮(megestrol acetate,MA)和醋酸甲羟孕酮(me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MPA),其完全缓解率约为70%~90%[5]。本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病理诊断为EAH的患者经高效孕激素治疗后的疗效及妊娠结局,旨在评估影响疗效及妊娠结局的相关因素,为EAH的治疗提供临床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回顾性分析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收治并经病理诊断为EAH且有生育要求并采用高效孕激素治疗96例患者的临床疗效、预后、妊娠方式及结局,其一般资料、治疗及随访情况详见表1。
纳入标准:① 病理诊断为EAH,初次治疗者;② 年龄≤45岁;③ 患者有生育要求,强烈要求保留生育功能;④ 接受口服高效孕激素治疗至少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子宫内膜病理评价;⑤ 临床资料完整者。排除标准:① 先前诊断为EC,或有癌变趋势;② 采用非口服高效孕激素治疗,如GnRHa、LNG-IUS等;③ 未干预治疗或直接切除子宫的患者。
1.2 治疗方法
纳入患者均接受口服高效孕激素治疗,用药方案包括:① MA 320 mg/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