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不平等状况及变动趋势
2021-04-26杨巧石有为
上海房地 2021年3期
文/杨巧 石有为
住房是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住房制度深化改革以来,我国居民家庭住房自有化率不断上升。20世纪70年代,我国城市住房自有化率仅在10%左右(郑思齐 等,2004),而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化率已达到74.2%。家庭住房自有化率的提高不仅意味着居民在拥有住房完全产权的基础上改善了住房条件,还代表居民从房价的上涨中获得了家庭资产的增值收益。随着家庭所拥有的住房财富的上升,家庭住房财富积累状况会进一步作用于社会的财富分配,李强和王美琴(2009)、刘祖云和毛小平(2012)的研究均指出,社会分层结构因住房财富差异而改变。现实中,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和租房家庭、不同收入水平和住房保有数量的家庭无论在住房条件还是住房财富上均存在着较大差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下,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需要进一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效统一。当前研究房地产领域我国不同收入水平家庭住房拥有数量和住房财富积累状况的差异,分析近年来居民住房不平等状况的变化趋势,对于住房长效调控机制的建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文献综述
雷克斯、摩尔的住房阶层理论指出,由于能力的差异,不同人群住房资源的获取途径可分为六大类,但不同阶层居民对住房资源有完全一致的取向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