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方法论考证和启示
2021-04-15段学慧程恩富
甘肃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段学慧 程恩富
(1.延安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创新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陕西 延安 716000;2.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提要: 马克思在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政治经济学方法的论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选择和理论体系构建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的选择和体系构建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法,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注意区分研究的出发点和逻辑起点、哲学逻辑起点与经济学逻辑起点的不同。学界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公有制、利益关系、人民主体、人的发展、国家、消费、剩余产品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的观点,不符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的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商品,重点是分析公有企业生产的商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起点分歧背后的方法论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问题,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虽然学界已讨论多年,但目前观点还没有达成共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起点。目前大多数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教科书都持这种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张宇主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类似的观点是将“生产资料公有制”(许涤新[2]、蒋学模[3]、朱燕[4]、李成勋[5])、“公有权”(李济广[6])、“二元所有制结构”(刘谦、裴小革[7])、“中国特殊利益关系”(马艳等[8])作为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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