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背景下我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定位与文本分析
——以ROST数据挖掘系统为基础
2021-04-13孙琬琰付小鑫宁瑶瑶黄榕华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孙琬琰,邱 恬,付小鑫,宁瑶瑶,黄榕华,李 琳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上海 200062)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2019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集中支持11个省(区、市)开展试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1]。2020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0%,普惠性学前教育事业良好发展。
建设普惠性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我国当前拓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之一[2-3]。《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使用。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2020 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全面总结2019 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本地2020 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等目标,研制2020年治理工作方案。
在此背景下,加强对小区配套园的政策分析研究至关重要。所谓小区配套园指的是城市小区依靠多方力量举办的为本小区服务的幼儿园[4],普惠性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根据政策受政府资助或委托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有质量保证的民办园[5],具有社会公益性、质量保证性、收费适度性、政府补偿性和监管约束性等主要特点[6-7],是政府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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