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中心主义要点及其法学应用
2021-04-07李恒
数理报(学习实践) 2021年5期
李恒
摘要:“法权中心主义”能否成立,是否作者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关键看法权是不是一个合理的概念或合理的法学范畴。法权中心主义是一种以法权概念为核心范畴,在学术的技术层面解释法现象的主张。笔者致力于以法权为中心解释法现象、尤其是宪法现象的研究,已经差不多整整20年了,并发表了一定数量的论文,但从来没有系统地整理过这种法现象解释体系的总体脉络。本文就此展开了相关探究。
关键词:法权中心主义;法学应用;法权
一、多学科交叉融合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制约因素
1.模糊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既要按照学科人才培养本身应具有的一般规律办事,又要体现高职院校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由学校的整体定位来确定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尽管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这一点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各院校法学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具体设定上却应当体现差异性。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因为开设时间较晚,专业底蕴薄弱,学科地位不高,在培养法律专业培养时,难免会模仿甚至照抄专业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造成培养目标的同质化倾向。这就必然导致高职院校法律人才培养在树立培养理念、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实施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模式等方面,都或多或少表现出与法学强校趋同的特征,忽略了自己本身应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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