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护性医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1-04-03李欣慧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法律
李欣慧,李 明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北京 100010,xinhui_2010@126.com;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北京 102488; 3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保护性医疗是指为防止脆弱患者因得知真实病情信息产生消极悲观情绪影响治疗效果而由其家属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的医疗措施[1]。保护性医疗具有深刻的伦理基础,符合医者行善原则与不作恶原则、维护患者生命健康利益的价值目标以及父权主义与家庭主义的医疗传统,在我国医疗实践中被广泛采用[2]。
我国保护性医疗制度相关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之中,这使得我国当前保护性医疗在实践中难以实际发挥保护患者之效,难以减轻医生行医负担[3]。故而分析研究我国当前保护性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之策有其必要性。
1 我国保护性医疗存在的问题
1.1 保护性医疗制度与患者某些权利存在冲突
保护性医疗措施客观上构成对患者本人知情同意权的剥夺,因而保护性医疗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就不可避免地与患者知情权、同意权、自主决定权相排斥。
与患者知情权的冲突。保护性医疗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向患者隐瞒真实病情、治疗手段、预后风险等疾病信息以追求更好的治疗效果。通过对患者知情权与患者生命健康的价值权衡,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而限制患者本人的知情权。
与患者同意权的冲突。患者知情权是同意权的保障与前提,保护性医疗对患者知情权的剥夺自然使其同意权的行使丧失了基础,保护性医疗以患者近亲属的意见取代患者的真实意见来进行医疗决定,与患者的同意权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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