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公立三甲医院非医疗类法律顾问工作运行情况分析
2021-04-03段芳芳牛艳艳
中国医院 2021年3期
■ 李 爽 段芳芳 牛艳艳 高 放
正如每个法人实体一样,医院的内部管理涉及人事、财务、业务(医疗)、教学、科研、采购、后勤、信息等,而这些已经不是医学专家们所能够处理的问题[1]。随着医院服务模式的创新,医疗机构管理已经开始涉足市场、运营等。在这一背景下,无论是医院的内部建设,还是外部往来事务,医院都迫切地需要拥有自己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既懂医院管理又懂法律的专门人员,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法律风险和最大限度地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完善医院法律事务工作,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在日常运营中防患于未然,是现代医院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必要性[2-3]。
2018年12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及配套的《北京市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合作模式、职责内容、权利义务等)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提高医院法务管理效率,案例医院于2018年底上线了法务工作的协同办公模块(OA模块),医院非医疗类法务工作均通过OA系统线上办公。现以OA法务模块上线试运行较为成熟后的业务数据为基础,分析案例医院非医疗类法律顾问工作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立医院更好地开展非医疗类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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