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下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2021-03-30覃基颖
现代食品 2021年5期
◎ 徐 特,覃基颖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近几年网络餐饮行业迅猛发展,由于网络餐饮的程序众多,从来源、加工到配送等过程中都需要安全保障。政府作为单一的监管主体已无法更好地监督,政府监管成本增加但仍存在着监管低效或者监管失灵等现象,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餐饮本该与快节奏的生活相匹配,然而食品安全监管跟不上互联网更新换代的速度,使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1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众多学者围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刘鹏等认为目前政府对“互联网+传统餐饮”而形成的网络订餐行业的监管方面存在较多不足,并提出融合智慧监管理论,从激励合作的监管理念、多元广泛的监管主体、信息技术和政策工具的监管手段以及最大化双赢监管效果4个层面构建出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保障机制体制四位一体的良好监管新机制[1]。徐艳提出创新“互联网+监管”可以带来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升级,通过编织一张大网,创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义务,提供给消费者便利的维权途径,以及推广“吹哨人”制度等,形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多元合力,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体系[2]。从以上学者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正逐步得到重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社会共治的理念,社会共治需要建立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且各成员具有相应的责任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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