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ONE理论的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应对
2021-03-27王志亮教授博士段晓君
商业会计 2021年5期
王志亮(教授/博士)段晓君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144)
一、引言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质量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更为突出。而国内外不断发生的财务舞弊事件,在不断提醒我们财务舞弊不仅造成了财务信息失真、资本市场混乱,还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对财务舞弊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GONE理论最早是由Bologna G.J等人提出,认为财务舞弊包括四个因素: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需要(Need)和暴露(Exposure)。需要是四因素的基础,它为舞弊提供了动机,如:融资的需要、掩饰业绩下滑的需要、企业上市的需要、企业面临退市风险时粉饰业绩的需要等。贪婪是指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道德水平较低,公司过度重视自身利益而不惜牺牲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的利益。机会与企业内部控制、外部监管有关,当内外制度都不健全时,就给了企业财务舞弊的机会。暴露一方面是指财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大小,一方面是指披露后可能遭到惩罚力度的大小。违规或舞弊者如果发现惩罚力度过小或认为惩罚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自然会倾向于“冒险”。GONE理论是目前比较完善的财务舞弊因素分析理论,它表明了在存在舞弊需求时,如果企业管理层职业素养不高,并且内外不监管不力,舞弊行为就很有可能发生。本文结合GONE理论,以尔康制药为例,对其财务舞弊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强化公司管理层职业道德意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外审质量、加大舞弊行为打击力度等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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