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大血管闭塞性脑卒中血管内治疗前静脉溶栓的必要性分析
2021-03-26宋水江洪曙明
浙江医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研究
宋水江 洪曙明
中国是脑卒中高发国家之一,《全球卒中报告2018》指出中国居民的卒中终身风险为39.3%,远高于全球24.9%的平均水平[1]。脑卒中是我国60岁以上成人死亡和肢体残疾的最主要原因。2018年国家医院质量检测系统提示缺血性脑卒中是最主要的卒中类型,占所有卒中住院患者的82%。对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最有效的治疗是血管再通治疗。目前,时间窗内的静脉溶栓被国内外指南一致推荐并被广泛接受[2-3],同时,随着血管内治疗材料、技术的不断进步及血管内治疗循证证据的不断积累,对于符合条件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进行血管内治疗也被国内外指南重点推荐[2-4]。然而,对于符合溶栓条件的急性大血管闭塞性脑卒中患者在行血管内取栓治疗前是否仍需先行静脉溶栓治疗仍存在很大的争议,这也是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现对这方面的研究结果作一分析解读。
1 血管再通治疗方法概述
自1995年NINDS研究揭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lator,tpA)能显著提高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生存质量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对于发病4.5 h内无禁忌证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来说,静脉tpA溶栓是首选的标准治疗方案[5],尽管该方案增加了颅内出血的风险,但是明显改善了患者的功能预后,且并不增加死亡率。然而,静脉溶栓仍有较多局限性,比如治疗的时间窗比较窄(≤4.5 h),大血管闭塞时血管完全再通率较低,血管再通后再闭塞的发生率较高(10%~25%),与安慰剂比较致死性的颅内出血发生率明显增高以及受到治疗前有无使用过抗凝药物及进行过较大手术等的影响[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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